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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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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四月十日)下午出席河北主题推介会「共享国家战略新机遇 共创冀港合作新篇章」后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和答问内容: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大家都知道我在昨天晚上从日本外访回来。我知道很多传媒朋友都想询问特区政府对于昨日法庭就「占中」事件裁决的看法,但这件事仍然在司法程序中,所以无论我本人或我的政府同事都不会评论这件事。但我留意到法庭裁决出来后,有一些本地和外地的政治人物和一些传媒用了以下的一些形容,我觉得我需要作出一个严正声明。他们认为今次裁决是用司法手段作一个政治武器或作一个政治的报复,甚至还有其他毫无根据、破坏香港声誉的批评。我在此要讲几句说话,但这些并不属于批评或评论有关裁决,因为正如我刚才所说,那宗案件仍然在司法程序中,特区政府不适宜作出任何评论。
 
  我需要以正视听的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按着《基本法》,无论在刑事检控工作和司法裁决方面都完全是独立进行,不受干预。在刑事检控方面,权由律政司来执行,这是按着《基本法》第六十三条,是不受任何干涉;而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独立更是彰显在《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和第八十五条。自回归以来,「一国两制」成功落实,香港的法治和香港的司法独立都受到国际极高认同。这些反映在哪方面?在回归时,例如一九九六年香港的法治分数大概是70分;二○一七年香港的法治分数,按世界银行的世界管治指标研究是高达94分,我们都看到香港的法治精神、法治社会是受到国际的持续认同。至于司法独立,按着世界经济论坛的评价,香港在140个经济体中以司法独立来评价,我们排名全球第八。这些得来不易的国际声誉是不可以受到个别人士的无理攻击或批评而受到影响,我作为行政长官是有责任去指出在这一方面的谬论。
 
  在此,我想特别讲的就是希望有关讲这些说话的人士,除了留意我刚才说的《基本法》规定、国际上对于香港在司法独立和法治精神方面的正面评价和认同外,请他们如果有时间,看一看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先生多年来他在每一年的法律年度的开启都会讲一些说话--特别在今年,我在此引述一下,这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今年,即二○一九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时,他可能已经预见了,他说在过去一年,法庭都要处理很多宗有关政治的事件,往往都是在社会上有很大争议,很多时都是两极化,很难找到共识,所以他亦听到有些人对于法庭裁决可能会与他的立场不相同而有一些对于法庭的抨击、对于法官的人身攻击,甚至对于香港的法治贬损。马道立首席法官是这样说的,我引述:「法庭的功能或职责不是裁决政治或社会议题(又或是经济议题)。法庭不会偏帮任何一方,亦不会寻找某种中间方案来解决社会关注的政治、社会或经济问题;而实际上,不论何时,法庭处理的只是其席前的纠纷所涉及的法律议题,别无其他。」
 
  由于有很多报道是外国传媒,所以我在此也读出马道立首席法官的英文发言。事实上,当时他是用英文发言。At the Ceremonial Opening of the Legal Year 2019 held in January this year, the Chief Justice of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Mr Geoffrey Ma, made it clear, as in previous occasions, that, I quote, "it is no part of a court's function or duty to adjudicate on political or social issues, nor economic ones, whether siding with one extreme or another, or finding some sort of middle ground to solve the community's political, social or economic concerns. Rather, at all times, the court is concerned with dealing with one aspect and one aspect only: a resolution of the legal issues arising in the dispute before it". And that's why I take great exception to those comments that this particular case relating to Occupy Central was a question of using judicial means to carry out political prosecution or even political persecution. I think those comments are totally unsubstantiated and unfounded, and they will damage Hong Kong's international reputation in terms of our rule of law and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 Thank you very much.
 
记者:刚才你说你不方便评论,但其实中国外交部昨日在记者会中扬言说,中央支持香港依法惩治这些「占中」组织者,其实他们现在这样评论是否对法庭会造成一个压力?另外,就是选民登记册方面,其实遗失过两次,而最近一次是过去两年都没上报,其实是否政府内部沟通有些问题?其实这问题,可否说说其实有多严重?会否向局长或总选举事务主任问责?
 
行政长官:首先,我只是重申,香港特区政府一如既往,对于法庭的裁决,如果案件仍然在司法程序中,我们不适宜作出任何评论,但其他评论我们亦不方便去评论。
 
  就着另外第二个问题,关于选举事务处遗失了选民登记册,我留意到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当他被知会后,已经责成了选举事务处要认真、全面去调查和提交报告。局长亦向广大市民,特别是受影响的选民致歉。我本人对于这件事都觉得难以接受,当遗失一项这样重要、牵涉八千多名选民个人资料的选民名册,都不即时上报给选举事务处的高层,再上报给局长,甚至我本人,然后作出对外的公布,再看看怎样做调查、善后的工作,这是不能够接受。事实上,同样的情况可能近日亦出现在一些其他的事,即当政府发现有一些事发生了,而未能即时向传媒交代。我昨天从日本回港,今早在内部会议,我都再次提醒了我的司局长同事,每一次有这些事件发生,我们秉持的原则,第一是开诚布公,第一时间要说;第二,要全面调查;第三,需要严正追究,看看究竟是甚么人犯了错、甚么制度出了漏洞,希望能够避免同类事件再发生。
 
记者:林太,怎样回应有人说你运用过时的法例……

记者:林太,你任内是否都没有空间重启政改?另外就是欧盟方面都有说到今次「占中」的裁决都是不利香港民主发展,你如何看这一个观点?
 
行政长官:刚才我已经说了,对于在昨日裁决后海外的政治人物、传媒或者一些机构讲的说话,我已经作了回应。香港是法治社会,我们亦有独立的司法机关来作出公平、公正、按着法律的裁决。有人认为法律是新和旧是没意义的,因为法例仍然在我们的法律书里,就是可以应用的法律,所以并不存在有些法例虽然仍然生效,但是不应该应用。民主的议题,我刚才(以英文发言时)已经说了。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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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