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沙田至中环线项目红磡站扩建部分及其邻近的建造工程调查委员会于五月展开聆讯
************************************
下稿代沙田至中环线项目红磡站扩建部分及其邻近的建造工程调查委员会发出:

初步聆讯
----

  沙田至中环线项目红磡站扩建部分及其邻近的建造工程调查委员会(委员会)将于五月六日(星期一)上午十时,在新界荃湾大河道七十号(前荃湾裁判法院大楼)一楼聆讯室进行初步聆讯。

  委员会会于初步聆讯就扩大的职权范围,处理调查研讯的程序和时间表等事宜。任何人士如其行为是调查标的,而且可能受到批评,可向委员会申请由律师代表出席研讯程序。其他与调查标的有关的人士,若有意参与或由律师代表出席研讯程序,亦可向委员会提出申请。

  聆讯将开放予公众人士,聆讯过程的视像和声音会在聆讯室旁的聆讯转播室和大堂同步播放。

实质聆讯
----

  委员会计划由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至六月十九日在上述聆讯室进行实质聆讯,就调查研讯扩大的部分,听取事实证据。

  除非委员会另有指示,否则聆讯时间为非公众假期的周日每日上午十时至下午一时,以及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视乎聆讯进度,委员会或会考虑也在上述期间的星期六进行聆讯。

  实质聆讯的日期、时间和其他相关资料,将在委员会的官方网页公布并适时更新(www.coi-hh.gov.hk/chi)。聆讯将开放予公众人士,聆讯过程的视像和声音亦会在聆讯室旁的聆讯转播室和大堂同步播放。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作出指示:裁定某一方(不论是个人或法律实体)是否须负刑事或民事法律责任的事宜,不属于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任何人士如有关于所调查事宜的资料,请尽早把资料连同所有相关文件送交委员会秘书处(邮寄地址:新界荃湾大河道70号前荃湾裁判法院大楼一楼;传真号码:3427 9692;电邮地址:secretariat@coi-hh.gov.hk)。

背景资料
----

  二○一八年七月十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委任沙田至中环线项目红磡站扩建部分的连续墙及月台层板建造工程调查委员会。

  由于调查范围广泛,而相关事宜相当复杂并涉及众多证人,调查委员会呈请并于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得到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批准,将完成调查研讯和提交报告的期限延至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二○一九年二月十九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扩大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至包括:就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沙田至中环线项目合约编号1112下的北面连接隧道、南面连接隧道及红磡列车停放处工程近期发现的违规情况,查明相关事实和建议适当的改善措施。调查委员会已改称为「沙田至中环线项目红磡站扩建部分及其邻近的建造工程调查委员会」,以反映其扩大的职权范围。

  委员会于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向行政长官提交中期报告,就其原来的职权范围所涵盖的事宜提交调查结果和建议。政府于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经遮盖的委员会中期报告。经遮盖的委员会中期报告已上载至香港政府一站通网页(www.gov.hk/tc/theme/coi-hh)和委员会网页。
 
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