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2019年职业退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今日刊宪
*************************
  政府今日(四月四日)在宪报刊登《2019年职业退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更新《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条例》),避免职业退休计划被不当用作投资工具,供并非属计划有关雇主的雇员的人士参加。

  有关修订旨在∶

(i)加强处长(即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的权力,确保受《条例》规管的计划均为以真正雇佣关系为基础的退休计划;及
 
(ii)提升职业退休计划的管治水平。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言人表示:「职业退休计划的规管制度,并非为可供非雇员参加的计划而设。容许这类不当使用职业退休计划的情况,会损害香港在投资产品规管方面的整全性。有见及此,我们建议修改《条例》,以更切实地反映政策原意,令只有符合雇佣关系基础的职业退休计划方属《条例》的涵盖范围。」
 
  《条例草案》亦建议提升职业退休计划的管治水平。有关措施包括加强处长的规管权力,以及取消现有对成员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的人数不超过10%或50人(以较少者为准)的计划发出豁免证明书的豁免准则。在新的建议下,如有关计划获某些香港以外地方的主管当局注册或批准,准雇主仍可申请豁免。
 
  发言人续说:「为保障计划成员,提升有关规管要求实属必要。有关措施将令职业退休计划的规管制度更臻完善,以达至确保职业退休计划内的利益可获如期支付的政策目的。在制订有关政策的时候,我们已考虑不同持分者,包括雇主团体的意见。政府将会与积金局紧密合作,以协助业界符合新的规管要求。」
 
  《条例草案》将于四月十七日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
 
 
2019年4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