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雇主因欠薪被判处社会服务令
*************
  一名雇主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支付两名雇员工资,被劳工处检控。有关雇主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今日(三月二十八日)被判处四十小时社会服务令。

  上述雇主没有按《雇佣条例》的规定,在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两名雇员的工资,涉及款额合共约二十万元。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及相关负责人员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给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