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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走私干海马被判入狱(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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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旅客因走私干海马,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条例》)罪名成立,今日(三月二十七日)被判处监禁。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发言人表示,一名五十八岁女子从莫桑比克马布多出发,经南非于二○一八年八月六日抵达本港。海关人员在其行李内发现约20公斤干海马。

  渔护署跟进调查后,检控该名女子非法进口《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她于三月十一日在区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今日以六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认罪扣减三分一刑期后判被告即时监禁四个月。

  海马属《公约》附录II列明物种,于香港受《条例》规管。《条例》的罚则已于去年五月一日修订并较以往大幅度提升。任何人如非按照《条例》的规定而进出口或管有濒危物种,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十年,有关物品亦会被充公。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市民如欲查询濒危物种入口或举报非法进口个案,可致电1823与渔护署联络,或浏览网页www.cites.hk。 
 
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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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旅客因走私干海马,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罪名成立,今日(三月二十七日)被判处监禁。图示海关人员在其行李发现的干海马。
一名旅客因走私干海马,违反《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罪名成立,今日(三月二十七日)被判处监禁。图示海关人员在其行李发现的干海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