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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对中环邮政总局大楼的未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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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许智峯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计划把香港邮政总部由现时中环新海滨三号用地中环邮政总局大楼(中邮大楼)迁往拟于九龙湾兴建的邮政综合大楼。腾空后的中邮大楼将会拆卸,以便三号用地可作商业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拆卸中邮大楼工程的时间表为何;
 
(二)计划何时把三号用地列入卖地计划;
 
(三)鉴于有民间团体基于中邮大楼具保育价值,要求原址保留该建筑物,政府有否邀请古物谘询委员会为该建筑物进行历史建筑评级;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国际保育组织Docomomo International在二○一五年将中邮大楼列入「文物危急警示」(Heritage in Danger)名单,并于二○一八年致函行政长官,促请政府保育该建筑物,政府有否作出回应;及
 
(五)会否重新考虑原址保留及活化中邮大楼?
 
答覆:
 
主席:
   
  邮政总局位处中环新海滨三号用地的西南角。经过两轮公众参与活动并于二○一一年完成的《中环新海滨城市设计研究》(《研究》),为三号用地制定了设计概念,相关的城市设计要求后来亦纳入了该用地的规划大纲。该规划大纲经谘询中西区区议会和海滨事务委员会后,于二○一六年十二月由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通过。日后发展商推动三号用地的发展时,必须落实和符合规划大纲的要求。
   
  根据上述《研究》的设计概念和规划大纲的要求,落实三号用地的发展须拆卸邮政总局大楼,而有关发展不单可增加核心商业区甲级写字楼的供应,其优越的海滨位置更有助提供优质公共空间供市民享用。用地的设计须融合高度远低于邻近商业大厦的低密度商业发展、占地超过整幅用地一半(即最少2.5公顷)的优质绿化公共空间,并透过一个南北走向的园景平台,连贯中环内陆位置和新海滨,改善中环新海滨的畅达度。
   
  就许智峯议员提出的问题,我回覆如下:
 
(一)邮政总局大楼会在以下两项重置工作完成后,由三号用地的发展商拆卸:
 
(i)将香港邮政总部重置于邻近九龙湾中央邮件中心的政府用地。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于二○一八年十月批准有关拨款,大楼预计于二○二三年启用;以及
 
(ii)将那些与地区有关的邮政设施(即邮政总局派递局、特快专递组、邮政总局柜位和邮政信箱组)于三号用地龙和道以北的部分重置。有关工程将由发展商在发展范围内按政府要求作整体设计和建造。
 
(二)三号用地目前未有纳入二○一九至二○年度卖地计划中。一如其他由政府出售的商业用地,政府会按既定安排于年度及季度卖地计划作出公布。
 
(三)、(四)及(五)有关注团体在二○一八年十月向古物谘询委员会(古谘会)提出为邮政总局进行评级的要求。二○一八年十二月,古谘会根据其二○一三年九月的议决,即现时不会处理在一九七○年及以后落成的建筑物的评级事宜,决定不就于一九七六年启用的邮政总局进行评级。

  正如上文所述,《研究》的建议是经过广泛的公众参与活动而制定,过程中谘询了不同的公众及谘询团体,包括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和发展事务委员会、古谘会、前共建维港委员会、城规会、十八区区议会等。值得一提,尊重文化历史脉络是《研究》第二阶段公众参与活动的主要城市设计重点,相关谘询摘要为此列出了一系列中环的文化历史地点,当中并没有邮政总局大楼。保留总局大楼将背离有关《研究》的设计概念和规划大纲的要求,大幅影响三号用地的整体发展潜力,亦有碍落实缔造更富吸引力、多元和畅达中环新海滨的愿景。
   
  正如我们去年在立法会工务小组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所表示,政府将会继续按照原有的设计概念和规划大纲,落实三号用地的发展。
 
2019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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