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一题: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
****************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沛然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透过防疫注射计划及疫苗资助计划,向合资格群组分别提供免费及资助的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此外,为提升学童的季节性流感疫苗接种率,卫生署于去年十月推行学校外展疫苗接种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及疫苗资助计划下的优化外展接种计划(优化计划)。关于为市民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学年至今分别有多少间小学(i)参加先导计划和(ii)在该计划下进行了接种活动;由提交参加计划的申请至医护人员到校进行接种活动平均相隔多少天;
 
(二)本学年至今分别有多少间(a)小学及(b)幼稚园/幼儿中心(i)参加优化计划和(ii)在该计划下进行了接种活动;医护人员由获邀至到校进行接种活动平均相隔多少天;
 
(三)过去五年,(i)政府购买季节性流感疫苗所招致的开支金额,以及(ii)参与疫苗资助计划的私家医生申领的资助总额;
 
(四)过去五年,每年下表所列各群组中,接种注射式季节性流感疫苗分别的人数及接种率(使用与下表相同格式的表格分别列出);
 
年份:________________
 
群组 接种人数 接种率
6个月至5岁儿童    
6至11岁儿童    
12至49岁人士    
50至64岁人士    
65岁或以上人士    
孕妇    
有长期健康问题的人士    
整体人口    
 
(五)由去年四月至今,(i)卫生署购入的喷鼻式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数量及所招致的开支金额,以及(ii)上表所列各群组分别获接种该种疫苗的人数;有否比较注射式与喷鼻式疫苗的功效,以及会否改用喷鼻式疫苗为儿童提供流感疫苗接种服务;
 
(六)过去五年,每年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分别(i)购买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数量、疫苗的一般有效期及至今尚余数量,以及(ii)丢弃过期或损毁的疫苗数量;及
 
(七)有否在季节性流感疫苗采购合约中订明,政府有权(i)向供应商退回某数量/百分比的未使用疫苗,以及(ii)按实际需要调整疫苗的采购量;若有,有关的数量为何?
 
答覆:
 
主席:
 
  接种流感疫苗是有效预防季节性流感及其并发症的方法之一,亦可减低因流感而入院留医的机会和死亡的风险。因此,政府一直鼓励市民尽早接种疫苗,并分别透过「政府防疫注射计划」及「疫苗资助计划」为有较大机会受感染的合资格群组提供免费及资助季节性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接种。为提高学童接种流感疫苗的覆盖率,卫生署于二○一八/一九年推出「学校外展疫苗接种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及疫苗资助计划下的「优化外展接种计划」(优化计划),积极协助学校及私家医生安排到校接种流感疫苗。就问题的七部分,经谘询卫生署后,谨回覆如下:
 
(一)及(二)在先导计划下,卫生署为每间参加的学校安排政府外展队或公私营合作的外展队,为学童免费接种流感疫苗。截至二○一九年三月三日,有184间参与先导计划的小学获提供接种服务。
 
  没有参与先导计划的小学、特殊学校的小学部、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可以在优化计划下邀请参与计划的医生,到校为学童提供免费流感疫苗接种服务。截至二○一九年三月三日,有221间小学和184间幼稚园/幼儿中心透过优化计划或「疫苗资助计划」获提供接种服务。
 
  为鼓励对先导计划及优化计划有兴趣的小学/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参与计划,卫生署于二○一八年三月举办简介会,并于二○一八年五月为参与计划的小学/医生进行配对。此外,卫生署于二○一八年六月及七月分别为小学/幼稚园及幼儿中心及参与「疫苗资助计划」医生举行简介会,讲解优化计划详情。各项计划于二○一八年十月新学年开始后陆续展开。
 
(三)在过去五年,卫生署于「政府防疫注射计划」及先导计划下购买季节性流感疫苗的开支金额,以及于「疫苗资助计划」资助私家医生的开支金额,详列于附件一。
 
(四)在过去五年,相关合资格群组于「政府防疫注射计划」、「疫苗资助计划」及先导计划下接种季节性流感疫苗的人数及接种率,详列于附件二。部分合资格群组人士不在政府各项疫苗计划下接种疫苗,相关数字并没有在附件二中反映。
 
(五)现时卫生署各项流感接种计划均使用灭活流感疫苗。不过,卫生署一直密切留意各种流感疫苗接种方法的科学实证及发展,以及海外卫生当局的建议及经验。虽然有海外硏究及临床经验显示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亦是安全和有效,然而现时未有证据支持优先使用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事实上,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的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科学委员会)在二○一八年检视了有关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的科学实证,注意到美国的数据曾经显示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在个别季节对甲型H1N1流感的效能在18岁以下人士远低于灭活流感疫苗,而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过去未有在本港广泛使用的经验。相比灭活流感疫苗,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有较多人士不适合接种*。因此,科学委员会于二○一八年四月作出建议,强调提供流感疫苗接种的医护人员如选择使用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必须注意上述因素。有见及此,现时在「政府防疫注射计划」及先导计划下,卫生署并没有购入和使用喷鼻式减活季节性流感疫苗。不过,在「疫苗资助计划」下,私家医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但有关资助额与灭活流感疫苗相同。
 
  卫生署备悉今年稍后时间将有更多有关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对预防甲型H1N1流感的科学数据。届时科学委员会将会检视相关科学实证,并就二○一九/二○年度季节性流感疫苗的使用作出建议,供政府参考,以决定未来是否适合于政府疫苗计划中使用喷鼻式减活流感疫苗。
 
[*注:包括对任何疫苗成分或接种任何流感疫苗后曾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正服用亚士匹林或含水杨酸盐药物的儿童和青少年;有下列情况的两岁至四岁的儿童:曾被诊断有哮喘,或医护人员曾指该儿童在过去12个月曾患上喘鸣或哮喘,或医疗纪录显示该儿童在过去12个月曾出现喘鸣情况;因任何原因导致免疫功能减弱的人士、免疫系统严重受抑制而需在受保护的环境下接受护理的人士的紧密接触者、怀孕、在过去48小时曾服用抗流感病毒药物等。]
 
(六)及(七)政府在订购年度季节性流感疫苗前,会根据该年度合资格群组人数,并参考过往的接种率,然后作出估算。然而,由于疫苗制作和运送需时,有鉴于过去当流感高峰期来临时市民对接种流感疫苗的需求会突然大增,政府有需要预订更多疫苗以作准备。尽管如此,政府会按既有规定及程序招标采购疫苗,一般会在招标条件中加入弹性条款以确保在签定合约后能适度调整订购额。疫苗供应商须根据合约条款的规定,供应足够数量的流感疫苗给有关的计划使用。而卫生署一直监察为政府疫苗计划采购的流感疫苗的接种情况及存量,以作出评估及与疫苗供应商保持紧密联系。
 
  卫生署负责购买「政府防疫注射计划」及先导计划下的季节性流感疫苗(包括供医院管理局使用的疫苗)。一般而言,流感疫苗的有效期为一年。有关过去五年卫生署购买的流感疫苗数量以及过期、未用及/或损毁疫苗剂数的资料,详列于附件三。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