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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对过渡性房屋项目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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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麦美娟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早前成立了专责小组,向各个由民间主导的过渡性房屋项目提供一站式支援。此外,财政司司长在下个财政年度的预算案中预留了20亿元,支持非政府机构推展过渡性房屋项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就未来三年内开展的过渡性房屋项目的数目制订具体目标;
 
(二)会否考虑为非政府机构提供信贷担保,以便它们为过渡性项目融资;
 
(三)是否知悉,现时把已建成房屋单位改造为过渡性房屋的单位成本及所需时间为何;有何措施协助非政府机构说服更多业主把闲置的单位拨作过渡性房屋,并加快有关的改造工程;
 
(四)是否知悉,现时以组装合成建筑法兴建的组合过渡性房屋的单位成本为何;政府现时如何在财政及技术方面协助非政府机构节省建筑成本及加快工程,以及会否考虑协助该等机构联合采购预制组件以降低成本;
 
(五)政府如何在财政方面支援香港房屋委员会、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推展过渡性房屋项目;上述专责小组会否为该等项目提供协助;及
 
(六)会否制订以过渡性房屋作为短中期房屋辅助来源的长远政策,并修订相关法例,就过渡性房屋的建造技术标准、规格及安全标准作出规定?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透过增加供应根本解决居住环境欠佳的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问题。由于觅地建屋需时,政府在推行长远房屋政策和措施之外,会协助和促成各项由民间团体主导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希望透过提供过渡性房屋,纾缓輪候公共租住房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环境惡劣人士的生活困难。为此,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已成立一个专责小组,为民间团体拟议的过渡性房屋项目提供一站式统筹支援,包括就推展项目所需的行政或法定程序向民间团体提供意見和协助申请合适的财政资助。就麦美娟议员的提问,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基于过渡性房屋的短期性质,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客观情况各有不同,为过渡性房屋订定硬性目标,例如单位数目及目标落成年期等,并不合乎实际情况,亦无助民间团体的工作。但我们会继续抱着一个开放的态度去促成更多的过渡性房屋,以及按每个过渡性房屋项目的需要提供支援,当中包括就推展项目所需的技术要求、采购组装合成组件的方法,从而降低成本,在更有效率及效益的原则下促成更多的过渡性房屋。过渡性房屋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安排,亦可以有不同的构想,我们希望汇聚民间力量,尤其是让不同的民间团体尽可能发挥他们的创意,以提供多元化的过渡性房屋项目。专责小组亦已经召开三次跨政策局和相关部门的会议,商讨如何在现行政策、技术标准,规格及安全标准上拆墙松绑,以加快相关过渡性房屋供应。
 
  就资金方面,民间机构发起的过渡性房屋项目安排各有不同。举例而言,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联)营运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已推出多个项目,并一直获香港公益金及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拨款资助运作费用。于深水埗南昌街私人土地上推行的「组合社会房屋计划」,亦已获关爱基金拨款资助。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于二○一九年一月通过拨款十亿元,设立资助计划以支援非政府机构善用空置政府用地,该计划可为适用的过渡性房屋项目提供财政支援,发展局已开始接受资助申请。为进一步增加财政支援,财政司司长在二零一九至二零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宣布预留20亿元,支持非政府机构兴建过渡性房屋。运房局会考虑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运作经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拟订具体安排。假设一切预备工作顺利进行,政府希望能够在二○一九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拨款建议。在新资助计划推出之前,非政府机构可向上述支援非政府机构善用空置政府用地的资助计划申请资助,以尽快提供过渡性房屋。至今并未有民间机构就提供过渡性房屋向政府要求信贷担保。
 
  就已建成房屋单位改造为过渡性房屋的成本及所需的时间,据社联营运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所提供的资料,翻新唐楼单位需要约12万和六个月时间,当中包括工程及招募营运团体的时间。因应唐楼的楼面覆盖范围深及阔度窄的确实存在规划及设计局限,屋宇署会对位于唐楼的合资格过渡性房屋项目,在项目倡议人承诺确保妥善管理及落实相关补偿措施后,就《建筑物条例》下有关规例的适用性提供变通或豁免,以促成有关的过渡性房屋项目。举例而言,《建筑物(规划)规例》(《规例》)要求住用地方须设有符合规格的窗户,以提供天然通风及照明;若有符合条件的过渡性房屋项目,因楼宇设计难以完全符合《规例》的要求,屋宇署会考虑豁免部分的要求,但同时亦会要求项目倡议人提供人工照明及机械通风设施系统、设置符合相关天然通风及照明要求的共用起居室以及确保有关补偿措施持续有效运作。
 
  至于在南昌街推行的「组合社会房屋计划」,在符合现行法例对住屋安全要求情况下,透过组装合成建筑技术,兴建组合房屋,推行为期约两年的社会房屋计划。该试验计划总拨款额为3,574万元,预计可提供约88个单位。屋宇署亦已主动设立预先认可机制,原则上预先认可个别「组装合成」建筑法/构件或原型,以利便民间机构采用「组装合成」建筑法兴建作过渡性房屋。
 
2019年3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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