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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工程承办商于星期日违规进行建筑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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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间工程承办商于星期日在南区违规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工程,造成噪音滋扰,分别于二月二十五日和今日(三月四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共被判罚款35,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八月在南区进行连串突击行动,重点打击区内有建筑工程公司于星期日违规进行工程的情况,分别于两所学校发现有工人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建筑或装修工程时发出噪音,而事前没有获发建筑噪音许可证。环保署在完成调查及搜证后,按《噪音管制条例》检控涉案的总承办商及分判商共三间建筑装修工程公司,包括栋记建筑有限公司、强力工程有限公司和盈电工程有限公司。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建筑业界应尽量安排工程在日间及非假日时段内进行,以减低对附近居民造成滋扰。如有工序需在限制时间内(即平日晚上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公众假日的任何时段)进行,必须事先向环保署申请,经评估符合法定要求及获发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许可证持有人必须严格遵守许可证上的要求,包括在施工时只可使用订明的机动设备,并采取噪音缓解措施,否则即属违法。工程总承办商亦需监管及确保其分判商于限制时间内进行的工程必须遵守法例,否则亦同样需要负上法律责任。任何人违反《噪音管制条例》,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被罚款二十万元。
 
2019年3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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