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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委员会就本港孕妇接种百日咳疫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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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今日(三月四日)公布,鉴于近年本港百日咳个案有所上升,中心辖下的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科学委员会)建议怀孕妇女,无论过往曾否接种百日咳疫苗或曾否感染该病,在每次怀孕时均接种一剂无细胞型百日咳疫苗作为恒常产前护理的必要部分,以为婴儿提供直接保护,预防感染百日咳。
 
  科学委员会建议孕妇可在妊娠第二或三期期间的任何时间进行接种,并以在怀孕35周前接种为佳,让疫苗在孕妇体内产生的抗体能透过胎盘传送给胎儿。建议使用的疫苗为「白喉(减量)、破伤风及无细胞型百日咳(减量)混合疫苗」(下称「dTap疫苗」),而「白喉(减量)、破伤风、无细胞型百日咳(减量)及灭活小儿麻痹混合疫苗」(下称「dTap-IPV疫苗」)亦可使用。
 
  至于在怀孕期间没有接种含百日咳疫苗的妇女,若能在产后尽早接种一剂dTap或dTap-IPV疫苗,仍能为婴儿提供间接保护,接种以出院前进行为佳。值得注意的是,接种疫苗后约需两星期产生抗体,而世界卫生组织(世卫)亦建议于妊娠期完结前至少15天接种疫苗。
 
  此外,科学委员会建议怀孕妇女每年接种当季灭活季节性流感疫苗,并可与含百日咳的疫苗一同接种。
 
  科学委员会早前举行会议,检视了本地百日咳的流行病学情况、世卫建议、海外实践经验,以及怀孕期间接种百日咳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科学实证后,就本港孕妇接种百日咳疫苗作出上述的建议。

  科学委员会注意到在推行怀孕期间接种dTap疫苗的国家当中,已有大量实证支持有关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此外,近年不同国家亦取得越来越多资料证实怀孕期间接种百日咳疫苗的安全性。根据现有资料,至今并未发现有关接种对孕妇和婴儿产生不良反应的情况有所增加。
 
  百日咳是一种急性及具高度传染性的呼吸道感染,透过感染者咳嗽或打喷嚏的飞沫,或直接接触其呼吸道分泌所传播。此病影响所有年龄层的人士,而太年幼而未能接种疫苗的婴儿最容易受感染。幼儿,特别是婴儿,因感染百日咳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机会较高,并可致命。
 
  含百日咳的疫苗于一九五七年首度引入本港。在现行的香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下,儿童共接种六剂含百日咳的疫苗,分别在两个月、四个月及六个月时接种共三剂基础疫苗,之后分别在十八个月、小一及小六时再接种三剂加强剂。多年来,百日咳疫苗接种覆盖率一直维持在超过95%的高水平。
 
  近年来,多个疫苗接种覆盖率高的国家,包括澳洲、日本、美国,以及一些欧洲国家如葡萄牙和英国等,均出现百日咳个案回升的趋势。香港邻近地区方面,内地包括广东省所呈报的百日咳个案亦出现显著增加。
 
  在本港,百日咳呈报个案自二○一七年出现大幅上升,其趋势延续至二○一八年。卫生防护中心录得的百日咳个案由二○一一至一六年间的每年20至50宗,上升至二○一七年的69宗,并续升至二○一八年的110宗。
 
  在二○一七至一八年录得的179宗个案当中,约40%(72宗)涉及六个月以下的婴儿,全部均未曾完成百日咳疫苗的基础接种。约20%(35宗)为两个月以下的婴儿,仍未适龄接种含百日咳的疫苗。而同期的93宗成人个案当中,约83%(77宗)的个案没有接种百日咳疫苗的纪录或纪录不明,约48%(45宗)的个案人士并非在本港出生,可能未曾在童年时接种百日咳疫苗。
 
  卫生防护中心已就科学委员会的新建议发信予医生及医院。同时,卫生署正与医院管理局合作积极筹划落实有关建议,详情将适时公布。有关建议共识已上载至卫生防护中心网站(www.chp.gov.hk/tc/static/24008.html)以供医护人员参考。
 
2019年3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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