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公听会就加强政府服务承办商非技术雇员的保障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二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公听会上,就加强政府服务承办商非技术雇员的保障的总结发言全文:

多谢主席:
  
  刚才我很小心聆听各位工友代表、关注工人权益人士和机构的意见,以及主席提到不同方面的事宜,例如有关工资水平、生活工资、合约酬金应以受雇十二个月还是三个月计算等,很多方面我们都曾考虑过,而可行的措施就是行政长官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施政报告》中宣布的六项措施。当然,我也听到很多与会者认为有更多问题需要解决,好像关于职业安全、评分制度中工资占综合评分12.5%等的问题。我们会先实行现时的六项措施,刚才在座也有不少人支持这些措施,他们同时亦希望有其他方面的跟进。关于这些措施,政府已拨款约四亿元补贴作过渡安排,正如早前的介绍,过渡安排让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开始批出的合约之下非技术员工可符合取得合约酬金的资格。

  另外,就刚才各方面的意见,我尝试回应其中几项。安全方面,有关在斜坡工作是否有足够安全设备和环境等,相关部门会向承办商提出他们需要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提供适当的设备。刚才亦有人提到为工人提供适用的雨衣,部门在合约中已经有相关要求。

  同时,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正修订有关禁止投标机制,将禁止投标机制的范围扩阔至涵盖《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这是一项重要的修改,因为若违反有关条例的规定而被定罪,有关承办商在未来五年会被禁止参与政府投标。若承办商违反服务合约中的职业安全条款,有关部门亦可按合约作出处分。刚才有与会者关注监察工作是否足够,我们会与有关部门就监察和执行进行检讨,希望承办商在职业安全方面多做功夫。

  提到行业工资中位数,在大家提交的书面意见中已有提及,由劳工及福利局主持的跨部门小组亦曾考虑过,所以现时在六个措施当中已包括合约酬金、每个月的法定假期,以及打风时工作最少「工半」的安排,这些措施都会于政府的非技术员工合约中推行。另外关于工资评分占综合评分12.5%的安排,亦需要平衡各方的考虑,因为有意见指如工资评分太高,在其他如技术要求和执行等方面作适当评分的空间便不足够,因此我们需要取一个平衡,工资的比重提高是有帮助,但若大家觉得仍不足够,我们会在执行一段时间后再作检讨。

  另外,合约酬金方面,大家提到连续受雇期要十二个月的要求是否太长,为什么不能缩短呢?因为政府引入合约酬金的主要目的是避免劳资双方在服务合约届满时,就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受雇满二十四个月才可获遣散费及需受雇满五年才可获长期服务金)的安排有争议,以纾减承办商为支付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所引致的不确定性及所带来的财政负担。因此,我们参考领取遣散费的资格是受雇最少二十四个月,建议要求雇员以连续性合约受雇满一年才可获合约酬金。若以太短的时间作受雇年期,某程度上会失去合约酬金的意义,因合约酬金是为了鼓励雇员做满一段时间的回报。刚才有与会者提到于泳池工作的员工的情况,我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同事回应,谢谢主席。
 
2019年2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42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