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公司违例经营会社被判罚
***********
  一间公司因触犯《会社(房产安全)条例》,今日(二月十九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罚款16,00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牌照处)人员去年七月巡查湾仔轩尼诗道一间领有合格证明书以经营的会社时,发现逃生途径被阻塞。会社职员亦未能在牌照处人员的要求下出示注册图则。上述情况违反了合格证明书内的第12及17项条件。

  作为会社合格证明书持有人的公司因而被控违反条例第21(2)条。

  民政事务总署发言人提醒所有合格证明书持有人,必须遵守证明书上的条件。政府会继续执法行动,打击违规经营的会社。
 
2019年2月1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5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