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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计划首年特别安排将于三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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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褔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二月十五日)提醒长者,福建计划实施首年的一次性特别安排将于三月三十一日结束。符合资格并有意透过此安排申请福建计划的长者,请把握时间尽快提交申请。

  发言人指出,福建计划在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推出,并在首年(即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至二〇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设有一次性特别安排,让已移居福建并符合所有其他申请资格,但未能符合在紧接申请日期前连续居港最少一年规定(连续居港一年规定)的长者,无须先回港居住亦能受惠于此计划。这些申请人须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在福建居住最少一年,并提交其福建住址及相关证明文件(如租单、电费单等)以办理申请手续。
   
  特别安排在三月三十一日结束后,申请人须符合包括连续居港一年规定的资格,方可获发津贴。
   
  发言人表示,福建计划旨在向65岁或以上、符合资格并选择移居福建的香港长者发放高龄津贴。津贴金额现时为每月1,385港元。
   
  长者如欲申请福建计划,可从社署福建计划网页(www.swd.gov.hk/fjs)下载申请表及指引,或透过电话(3105 3266)或邮寄方式(地址:香港上水龙琛路39号上水广场21楼2110-2111室)向社会保障办事处(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索取。申请人须填妥「福建计划申请表」,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及近照两张寄回该办事处。
   
  发言人补充:「长者如欲在特别安排结束前提出申请,可先致电3105 3266查询申请办法。如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长者须留意邮递所需时间,以确保邮件于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予本署,以邮戳日期为准。」
   
  有关现行福建计划的申请资格及常见问题,可浏览社署福建计划网页(www.swd.gov.hk/fjs)或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六时)致电3105 3266查询。
 
2019年2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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