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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丽思卡尔顿酒店营运公司排放未经妥善处理污水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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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西九龙的香港丽思卡尔顿酒店,因排放未经妥善处理的污水至公用污水渠,违反污水排放牌照规定,其营运公司Best Winners Limited 今日(二月十四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15,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执法人员于去年八月十日到该酒店巡查时,发现酒店内其中一个隔油池出水口的污水混浊及混有油脂,怀疑隔油池未有正常运作,将未经妥善处理的污水排放至公用污水渠。环保署人员随即抽取污水样本化验,结果证实污水的油脂浓度超出污水排放牌照规定上限3.8倍,遂按《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该酒店的营运公司。营运公司其后已采取改善措施,包括加装自动化学调剂系统处理污水内的油脂,及定期清理隔油池,确保其妥善运作。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所有污水排放牌照的持有人,包括酒店的营运公司,必须定期清理及维修保养隔油池及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设施维持有效运作,并要严格遵守牌照订明的排放标准,以防止未经妥善处理的污水排入污水渠,导致下游渠道淤塞,或影响政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作。

  根据《水污染管制条例》,任何人士排放不符合牌照规定的工商业污水至公用污水渠即属违法。一经定罪,违例者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9年2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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