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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提高领取长者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合资格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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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超雄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答覆:

问题:

  本月七日,政府宣布自下月一日起,领取长者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合资格年龄将由60岁改为65岁。鉴于该措施引起社会和本会议员极大关注,本会于本月十七日通过由本人就相关议案提出的修正案,促请政府「搁置将领取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收紧至65岁」。政府于本月十八日宣布,自下月一日起,会向60至64岁健全成人综援受助人每月发放1,060元的就业支援补助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60至64岁长者综援受助人获发的综援总额,以及他们按下述特征分类的人数:教育程度、领取综援年期、过往受雇的行业和职位、有否工伤纪录,以及现时的就业能力(包括身体状况和适合从事的工种);有否评估长者综援受助人在过去五年的数目持续下降的原因;

(二)预计在本年及未来五年,每年60至64岁健全成人综援受助人的数目,以及他们领取的就业支援补助金总额;鉴于就业支援补助金的目的是鼓励受助人投入劳动市场,为何60岁以下的健全成人综援受助人不获发这项补助金;及

(三)长者综援受助人合资格但健全成人综援受助人不合资格领取的补助金及特别津贴(例如牙科治疗费用津贴和眼镜费用津贴)的名称分别为何;过去五年,每年每个该等项目的申领人数目及开支为何;政府基于什么理据决定自下月一日起,那些不能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长者,一律不可领取该等补助金及特别津贴?

答覆:

主席:

  鉴于香港人均寿命延长及把退休年龄延至65岁的趋势,政府在二○一七年一月《施政报告》宣布把领取长者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调整至65岁。有关调整是该份《施政报告》宣布一系列社会保障措施中的其中一项。其他措施包括放宽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资产限额、推出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在广东计划以外增设福建计划等。其中,高额长者生活津贴于二○一八年六月推出至今约半年已成为最多65岁或以上长者领取的社会保障金额,现时大约48万名长者领取每月3,485元的高额津贴。计及现时每月2,600元的普通长者生活津贴下约六万名受惠人,整个长者生活津贴计划覆盖约54万名65岁或以上长者,全年经常开支达240亿元。
 
  至于在今年二月一日开始调整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方面,我希望重申,在今年二月一日之前曾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人士均会获豁免而不受影响。残疾或健康欠佳受助人的综援金额亦不受影响,即不论他们的年龄,都可领取较健全成人为高的综援金额。值得注意的是,在正领取综援的55至59岁人士当中,约七成属残疾或健康欠佳人士。
 
  至于在新安排下的60至64岁健全受助人(即不属于残疾或健康欠佳,亦非曾领取长者综援的受助人),他们将以健全成人身分得到综援的基本生活保障,并可领取适用于健全成人的标准金额和特别津贴(包括按需要领取的租金津贴、水费及排污费津贴、殓葬费津贴、照顾幼儿津贴及就学开支津贴)。另外,健全成人亦可受惠于「豁免计算入息」安排,即受助人每月从工作赚取的入息,部分可获豁免计算。简单来说,他们可在综援金额以外获得额外款项。若入息达4,200元,可获取最高豁免计算金额2,500元。此外,综援受助人亦可获公营医疗费用豁免。
 
  政府亦已宣布由今年二月一日起,在调整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的同时,会为这些60至64岁健全成人于综援计划下特别设立「就业支援补助金」,向每名合资格受助人每月发放1,060元定额补助金(即综援单身健全长者和单身健全成人标准金额的差额)。这补助金希望能鼓励60至64岁健全成人受助人投入劳动市场,亦适用于在职的60至64岁健全成人受助人,以支援他们持续就业。有关补助金会每年根据既定机制调整。另外,社会福利署(社署)会透过「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提供切合他们的情况及需要的就业支援。劳工处亦已于二○一八年九月一日开始优化「中年就业计划」,并将计划易名为「中高龄就业计划」。雇主若按该计划聘用每名60岁或以上已离开职场或失业的年长求职人士,可获发放每月最高达4,000元的在职培训津贴,为期六至12个月。

  就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在过去五年,60至64岁综援受助人以教育程度、领取综援年期和所领取的标准金额类别划分的按年数字载于附件一。综援是以家庭为申领单位。社署会按每宗综援个案的不同家庭成员人数及个别成员的需要发放不同的标准金额、补助金和特别津贴。就此,社署没有备存向60至64岁的受助人发放的综援总额,亦没有备存相关就业及工伤纪录的资料。

  另外,长者综援个案数目在过去五年录得轻微跌幅。二○一八年底的数字(即142 364宗)较五年前(即二○一四年初的151 ‍151宗),下跌约百分之六。事实上,有关数字自二○○三年起便维持在约14万至15万之间的水平。市民是否申请或继续领取综援涉及多项不同因素及考虑,包括个人、家庭和社会经济状况。值得注意的是,综援计划只是政府整个现金援助政策的其中一部分。我们设有多项照顾不同需要人士的措施。其中,针对长者群组(即65岁或以上人士)的现金援助支出,包括高龄津贴和近年推出的普通长者生活津贴及高额长者生活津贴的支出,已超过综援计划下所有年龄组别的整体开支,并预期随着人口高龄化,将持续显著上升。

(二)政府已多次强调,调整长者综援合资格年龄并不是为了节省开支。考虑到公众及持份者(包括立法会议员)的意见,社署会在今年二月一日落实有关安排的同时,向60至64岁健全成人受助人发放就业支援补助金。政府设立这补助金是有鉴于相关人士在求职和就业的情况,希望鼓励他们投入劳动市场及持续就业。事实上,刚才提及由劳工处推行的「中高龄就业计划」亦特别向按该计划聘用每名60岁或以上合资格人士的雇主,提供较高的在职培训津贴。

  正如我刚才指出,市民是否需要申请或继续领取综援涉及多项个人、家庭和社会经济状况考虑,政府无从就60至64岁健全成人受助人数及相关的就业支援补助金金额作准确评估。事实上,综援是一项不设现金支出限额的计划,有需要人士如符合申请资格都可以获得支援。

  截至二○一八年十一月底,约有6 500名年龄介乎55至59岁身体健全的综援受助人。他们若在今年二月一日或以后年满60岁并维持身体健全及继续有需要领取综援,将可受惠于就业支援补助金。这项补助金亦同样适用于未曾在今年二月一日之前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健全成人申请人。

(三)在综援计划下,不同成员人数或情况的受助家庭会获发不同的标准金额,以应付他们在生活上不同的基本需要。除标准金额外,综援计划向合资格受助家庭提供补助金和特别津贴。以健全成人受助人为例,他们可按需要获发的特别津贴包括租金津贴、水费及排污费津贴、殓葬费津贴、照顾幼儿津贴及就学开支津贴。单亲家长可领取单亲补助金。另外,今年二月一日起政府亦会向60至64岁健全成人受助人发放就业支援补助金。有关补助金和特别津贴,以及特别适用于长者、残疾及健康欠佳受助人的项目载于附件二。

  然而,正如我刚才指出,综援是以家庭为单位发放金额,社署没有备存每项补助金及特别津贴的申领人数和开支。
 
2019年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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