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四题:将行政长官纳入《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8条的适用范围
*******************************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荣铿议员的提问和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的答覆:
 
问题:
 
  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检讨委员会)于二○一二年五月向政府提交报告书,建议立法令《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的制度适用于行政长官,规定行政长官在接受利益前,须得到一个法定独立委员会给予许可。此外,现任行政长官在其竞选政纲中承诺,她会「尽快解决相关的宪制及法律问题,修订《防止贿赂条例》,将第3及第8条适用范围扩大至包括行政长官」。政务司司长于二○一七年七月五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政府会在完成研究相关的宪制及法律问题后,及早启动立法程序」;司长亦表示,就本人提出有关的私人条例草案,政府会「检视法案是否涉及公共开支或政治体制或政府运作等」。关于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按照检讨委员会建议的方案提出修例建议;若否,原因为何,以及考虑中的替代方案为何;
 
(二)会否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修例工作;若会,立法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承诺由现时至向本会提交修例建议期间,每半年一次向本会或其辖下任何委员会报告修例工作的进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自防止及处理潜在利益冲突独立检讨委员会(检讨委员会)于二○一二年五月提交报告以来,政府一直积极跟进检讨委员会的建议,务求令相关制度更健全,有效防止和妥善处理涉及公职人员的潜在利益冲突。
 
  检讨委员会报告建议修订《防止贿赂条例》(香港法例第201章)第3条及第8条,扩大其适用范围至行政长官。行政长官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及香港特区政府的首长,按照《基本法》第47条的规定,必须廉洁奉公,尽忠职守。行政长官认同须设有一个良好的制度,以维护并加强公众对政府廉洁守正的信心。现时,行政长官自愿遵守《政治委任制度官员守则》的规定及适用于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制度,申报其财务及其他利益。申报的公开部分已上载至行政长官办公室网页及行政会议网页,供公众查阅。此外,有关行政长官获赠礼物及接受赞助的相关资料亦已上载至行政长官办公室网页。
 
  根据《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任何「订明人员」(包括政治委任官员及公务员)未得行政长官许可而索取或接受利益,即属刑事罪行。该条例第8条又订明,任何人士与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进行事务往来时,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受雇于该政府部门或公共机构的「公职人员」(包括「订明人员」)提供利益,即属犯罪。
 
  修订此两项条文使之适用于行政长官,涉及《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区政治体制的规定,也涉及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在香港特区的宪制地位,必须通盘考虑相关宪制和法律规定及运作问题。
 
  根据《基本法》第15和第45条,行政长官在香港特区通过选举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基本法》第43条订明,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的首长,并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区负责。根据《基本法》第60条,行政长官同时是香港特区政府的首长。因此,行政长官既是香港特区的首长,亦是香港特区政府的首长。正如检讨委员会在其报告中指出,任何就行政长官索取或接受利益给予许可的机制,均须顾及行政长官一职在《基本法》下的独特宪制地位。检讨委员会建议成立一个由首席大法官和立法会主席共同委任的专责独立委员会,就行政长官索取或接受利益给予一般许可或特别许可,这可能与行政长官的独特宪制地位不相吻合。
 
  另一方面,由于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政府的首长,若修订第8条使之适用于行政长官,会令与任何政府部门有任何事务往来的任何人士,均有可能因向行政长官提供利益而触犯法例。为此,检讨委员会建议行政长官如获一般许可接受利益,该项利益的提供者则不受有关法例条文所约束。但有关许可若由检讨委员会建议成立的专责独立委员会给予,则同样牵涉上述宪制及法律问题。
 
  事实上,现时《防止贿赂条例》已有若干条文就行政长官涉嫌贪污的行为作出有效的规范。除条例中适用于任何人士的条文(例如第6、7及9条)外,第4、第5及第10条亦适用于行政长官,对行政长官任何索取及接受利益的贪污行为,以及管有来历不明的财产,分别施加规管。在有关条文下,任何人向行政长官行贿亦属违法。与此同时,行政长官受普通法有关贿赂罪行的规管,而普通法中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也同样适用于行政长官。
 
  政府正根据《基本法》订立的宪制框架和现有的法律规定,审慎研究修订《防止贿赂条例》第3及第8条使之适用于行政长官各有关问题。在完成相关研究后,政府会尽快向立法会报告结果。由于有关研究工作尚在进行中,政府现阶段未有向立法会提交报告或《防止贿赂条例》修订草案的具体日期。
 
  多谢主席。
 
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1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