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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保障动物权益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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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邝俊宇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答覆:
 
问题:
 
  关于保障动物权益及福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二○一七年《施政纲领》提及,政府会「检视与动物福利有关的现有法例,以及研究引入有关照顾动物人士有责任谨慎照顾其动物的概念」,该项工作的最新进展、修订法例的方向,以及就此谘询公众的时间表为何;
 
(二)鉴于有顾问报告推算,全港目前有超过54万只作为宠物的猫狗,但现时大部分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同动物人士乘搭,当局有否计划与有关的公共交通服务营办商研究,容许乘客携同动物乘坐指定的铁路车厢和部分路线的专营巴士,以利便宠物与主人出行;如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打算把六个现有公园改造为「宠物共享公园」,并于本月展开为期一年的试验计划,但有市民批评该等公园欠缺相关设施,当局有否计划作出改善,并扩大试验计划至每个区议会分区;如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经谘询运输及房屋局和民政事务局后,我就问题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维护动物福利,我们正就修订现有法例拟备主要的方向和初步建议,当中包括检讨最高罚则的水平和引入对照顾动物人士施加的谨慎责任,即要求饲养动物人士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其动物的福利,例如必须为其动物提供适当的照顾和充足的活动空间,以及防止动物患病、受伤或受痛苦等。在过去数月食物及卫生局与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曾与不同持份者会面,介绍有关修订条例的初步建议。现时渔护署正考虑所搜集的意见和草拟谘询文件,预计于今年第二季谘询公众。
 
(二)本港的公共交通工具使用率非常高,每天平均超过1 200万人次使用,占整体出行人次约九成。现时,规管不同公共交通服务的法例容许视障人士携同领行犬登上,而法例亦让公共小巴、的士、非专营巴士和渡轮的营办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容许乘客携带宠物乘搭。运输署会继续透过既有沟通渠道,鼓励这些营办商为有需要携带宠物的乘客提供适当协助。
 
  至于铁路和专营巴士方面,除了陪同视障人士的领行犬外,所涉的附例或规例禁止乘客携带宠物登上港铁和专营巴士。由于港铁和专营巴士的乘客量高而车厢内的空间有限,每日大部分时间均甚为挤迫。在考虑是否让市民携带宠物使用公共交通服务时,政府须平衡各方需要,包括从保护动物福利的角度出发,顾及宠物在局促狭迫的乘车环境的反应,以至对其他乘客可能产生的影响。政府会继续注意市民对这一课题的意见,以决定是否有需要改变目前的安排。
 
(三)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对于开放辖下场地作宠物公园持开放及积极态度,并不时与区议会联络,以选定合适的地点作为宠物公园。它们一般设于公园内的特定范围。自二○一○年至今,康文署辖下设有宠物公园的场地数目已由19个增加至现时49个。
 
  近年不少市民希望康文署开放整个公园让他们携同宠物使用。为回应市民的诉求,康文署于二○一九年一月起推出「宠物共享公园」试验计划,于全港不同区域拣选六个合适的公园,分别为中西区山顶花园、深水埗棠荫街山边休憩处、九龙城启德跑道公园、沙田城门河第三海滨花园B区、元朗宏业南街休憩花园及葵青区大窝口道游乐场,开放整个场地予市民携同其宠物进入及使用,让不同的使用者在共融环境下使用公园设施。康文署已就试验计划的选址及相关安排征询有关区议会,并获得支持。该署会在试验计划推行一年后检讨其成效,以考虑是否将「宠物共享公园」推展至更多地区。
 
  「宠物共享公园」试验计划是康文署一个新尝试,目的是让现有公园使用者与带同宠物到场的市民在共融环境下一同享用公园设施,促进社区交流融合。由于「宠物共享公园」并非是专门设计给宠物使用的场地,因此提供予宠物使用的设施可能较宠物公园为少,但康文署已于场内提供额外的狗粪收集箱,并加强场地清洁;同时,亦正积极探讨于尚未提供洗手设施的两个场地内增设洗手设施的可行性,以方便宠物主人使用。康文署会继续聆听市民的意见,以完善「宠物共享公园」内的配套设施。
 
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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