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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香港与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二月十三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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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香港与格鲁吉亚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二月十三日生效,为香港出口商及服务提供者进入格鲁吉亚市场提供优惠待遇和法律保障。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一月二十二日)说:「《协定》于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签订,涵盖范围全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准入、争端解决机制等范畴,是香港与高加索地区国家达成的首份自由贸易协定。」

  他说:「格鲁吉亚是通往高加索地区的门户,《协定》不单可促进香港与格鲁吉亚之间贸易和投资的双向流动,商界更可借助其带来的地利,进一步按『一带一路』倡议开拓高加索地区的机遇。」

  邱腾华表示,本届政府已和十二个经济体(东南亚国家联盟十国、格鲁吉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签订了三份自贸协定,并与澳洲和马尔代夫完成自贸协定谈判。

  他说:「我们会继续积极寻求与一些与我们有深厚经贸连系的经济体,一些具备潜力或位处策略性地位的市场,以及理念相近的贸易伙伴商讨缔结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扩展我们的全球经贸连系网络,为港商及投资者开拓市场,并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贸易及投资枢纽的地位。」

  货物贸易方面,格鲁吉亚超过百分之九十六的关税税目,会随着《协定》生效而撤销对香港原产货物的进口关税。

  至于服务贸易(包括在当地设立商业营运模式提供服务),格鲁吉亚的承诺涵盖香港具有传统优势或具发展潜力的服务行业,包括金融服务、电讯服务、各种商业服务、批发及零售服务、仲裁服务、视听服务、建造及相关工程服务、环境服务、各种运输服务以及印刷和出版服务。

  在非服务行业的投资方面,格鲁吉亚承诺给予香港投资者的待遇和其他保障,将不逊于本地投资者所享有的待遇和保障。此承诺可以加强投资者信心,促进香港与格鲁吉亚之间的双向投资流动。

  《协定》还包含其他条文,以确保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竞争,以及加强环境保护。香港与格鲁吉亚亦同意建立一套具透明度的机制,供双方磋商和解决《协定》下可能出现的争端。

  为协助香港出口商充分利用《协定》下的优惠关税待遇,工业贸易署(工贸署)今日已发出贸易通告,通知业界有关的优惠产地来源规则和相关规定。有关《协定》的全文及详细资料,可浏览工贸署网页(www.tid.gov.hk/tc_chi/ita/fta/hkgefta/index.html),而通告可浏览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oc/2019/coc2019.html
 
2019年1月2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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