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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延长产假措施对人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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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她于去年十月十日发表的二○一八年《施政报告》中建议,把合资格雇员的法定产假由现时的10星期增至14星期。尽管相关的法例修订尚待本会通过,但政府和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已分别自去年十月十日及二十五日起,为辖下雇员推行延长产假的措施。关于延长产假措施对人手的影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估计共有多少名受雇于卫生署的护士及专职医疗人员会在本年内放取产假,并按她们的职级和工作的地区及性质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医管局有否估计有多少名公立医院的护士及专职医疗人员会在本年内放取产假,并按她们的职级和工作的医院联网、医院及部门列出分项数字;
 
(三)卫生署及医管局有否增聘人手,以应付推行延长产假措施所带来的额外人手需求;如有,详情(包括各自增聘的人员数目、所涉开支)为何,以及新增人手是否足以应付需求;如没有增聘人手,原因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各间由受资助社会福利机构营运的服务单位(例如安老院舍、残疾人士院舍)当中,现时已推行延长产假措施的数目及百分比;有否评估该等单位推行该措施所需的额外人手及其他资源为何;会否向该等机构增拨资源,以便它们可尽快推行该措施;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国麟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劳工及福利局、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后,我回应如下:
 
(一)截至二○一九年一月七日,卫生署共有65名护士及专职医疗人员报告其分娩日或预产日在二○一八年十月十日或之后,她们可放取14星期的产假。有关职系及服务单位表列如下∶
 
  卫生防护中心 规管事务及卫生服务处 牙科服务 总数
医生职系 3 7 0 10
牙科医生职系 0 0 3 3
护理职系 14 24 0 38
辅助医疗职系 1 5 0 6
辅助牙科职系 0 0 8 8
总共 18 36 11 65
 
  卫生署没有另行估算会在二○一九年内放取产假的护士及专职医疗人员的总数。
 
(二)及(三)根据医管局的统计,过去每年大约有一千名员工获批法定产假,当中约六成为护士及专职医疗人员。如实施延长产假至14星期引致人手紧张,有关部门会因应其实际运作情况作适当安排,例如透过特别酬金计划或额外聘用临时员工以增加人手,确保医疗服务不受影响。
 
  卫生署未有因延长产假而增聘人手。放取产假的员工的工作一般会由其他现有员工分担。然而,若卫生署的个别服务单位在分担工作方面遇到困难,其服务单位主管可考虑透过既定机制聘用兼职合约人员。
 
(四)政府建议延长法定产假,由现时10星期增至14星期。政府希望在二○一九年年底向立法会提交法案以修订《雇佣条例》,并在有关法例通过后两年实施延长法定产假。届时政府会根据修订条例的安排承担该项产假薪酬的额外开支,以报销形式向雇主发还。据社会福利署了解,现时已有个别非政府福利机构按其机构的人力资源政策和能力,自行将其女性雇员的产假由10星期延长至14星期,但署方并没有备存相关机构/服务单位的数目或相关安排的详情。
 
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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