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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迟付代通知金被判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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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乘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因违反《雇佣条例》的规定,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后七天内支付代通知金予一名雇员,涉及款项共约十二万一千元,被劳工处检控。该雇主今日(一月十四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五万元。

  劳工处发言人说:「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代通知金给雇员。」

  发言人续说:「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会严厉执行《雇佣条例》,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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