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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处理工程师的注册及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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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沛然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覆︰
 
问题:
 
  工程师注册管理局(管理局)是根据《工程师注册条例》(第409章)第3条成立的法定组织,主要负责处理专业工程师的注册及违纪行为等事宜。关于处理工程师的注册及违纪行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公众就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违纪行为向管理局作出投诉的途径及程序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年(i)管理局接获多少宗关于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违纪行为的投诉,以及该类投诉当中,(ii)涉及第409章第20(1)(b)或(g)条所述的违纪行为、(iii)交由该局辖下研讯委员会进行研讯、(iv)被裁定不成立,以及(v)未完成处理的个案宗数分别为何(按表一列出);
 
表一
 
关于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违纪行为的投诉 投诉数目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二○一八
(i)          
(ii)          
(iii)          
(iv)          
(v)          
 
(三)过去五年,每年管理局辖下研讯委员会已完成处理的投诉的(i)平均、(ii)最长及(iii)最短的处理时间分别为何;
 
(四)过去五年,每年管理局辖下研讯委员会裁定有关的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下述违纪行为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按表二列出):
 
(i)在专业方面有失当或疏忽行为;
(ii)被传召以证人身分或以研讯委员会对象身分出席研讯委员会的聆讯,但没有出席而又没有合理解释;及
(iii)曾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并被判处监禁,而该罪名可能损及工程师专业的声誉;
 
表二
 
注册专业工程师被裁定作出的违纪行为 个案数目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二○一八
(i)          
(ii)          
(iii)          
 
(五)鉴于第409章第28条订明,任何人因研讯委员会就他作出的纪律制裁命令而感受委屈,可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宗上诉(i)向上诉法庭提出、(ii)被驳回、(iii)被判得直及(iv)被撤回(按表三列出);
 
表三
 
根据第409章第28条提出的上诉
 
上诉数目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二○一八
(i)          
(ii)          
(iii)          
(iv)          
 
(六)过去五年,(i)因被裁定作出违纪行为而在注册纪录册被注销姓名的工程师数目,以及该类人士(ii)申请及(iii)获准将其姓名重新列入纪录册内的个案数目分别为何(按表四列出);
 
表四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二○一八
(i)          
(ii)          
(iii)          
 
(七)除了管理局外,现时还有哪些机构和政府部门负责处理工程师的注册事宜;
 
(八)鉴于去年有一名根据《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注册的工程师被暂时吊销注册,管理局有否与第(七)项所述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就注册工程师的违规/违纪行为订立相互通报机制,以便管理局按第409章的规定采取跟进行动;若有,详情如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九)过去五年,每年管理局有多少名业外成员?
 
答覆:
 
主席:
 
  就陈沛然议员有关工程师注册管理局(管理局)根据《工程师注册条例》(第409章)(「条例」)处理专业工程师的注册及违纪行为等事宜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任何人士就注册专业工程师违纪行为可向管理局作出书面投诉。当管理局收到投诉个案后,会根据「条例」的规定,委派两名成员检阅有关资料。该两名成员须决定有关投诉个案的表面证据是否足够,并就该个案向管理局报告。
 
  如表面证据成立,管理局会将有关投诉交由一个由三名成员组成的研讯委员会进行聆讯。在研讯委员会完成聆讯后,并裁定被指控的人士有违纪行为,该个案连同研讯委员会作出的命令会一并提交至管理局所委派的一个由四名成员组成的覆核委员会进行覆核,然后落实。
 
  任何因表面证据不足够或经研讯委员会聆讯后决定不成立的投诉,管理局会通知投诉人有关决定及理由。
 
(二)过去五年,每年关于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违纪行为的投诉个案数目表列如下:
 
表一
 
关于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违纪行为的投诉
 
个案数目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二○一八
 
(i)向管理局作出的投诉
 
3 1 3 0 1
(ii)涉及第409章第20(1)(b)或(g)条所述的违纪行为
 
0 1 1 0 1
(iii)交由该局辖下研讯委员会进行研讯
 
2 1 1 0 0
(iv)因表面证据不足被裁定不成立
 
1 0 2 0 0
(v)经研讯后被裁定不成立
 
0 0 0 0 0
(vi)未完成处理
 
0 0 0 0 1
 
(三)过去五年,管理局辖下研讯委员会已完成处理的投诉个案所需的处理时间:
 
(i)平均时间为一年零十一个月;
(ii)最长时间为两年零六个月;及
(iii)最短时间为十个月。
 
(四)过去五年,管理局辖下研讯委员会裁定有关的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违纪行为的个案数目表列如下:
 
表二
 
有关的注册专业工程师被裁定作出违纪行为的个案
 
个案数目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二○一八
 
(i)在专业方面有失当或疏忽行为
 
2 0 1 0 0
(ii)被传召以证人身分或以研讯委员会对象身分出席研讯委员会的聆讯,但没有出席而又没有合理解释
 
0 0 0 0 0
(iii)曾在香港或香港以外地方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并被判处监禁,而该罪名可能损及工程师专业的声誉
 
0 1 0 0 0
 
(五)过去五年,管理局并未接获任何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的个案。
 
(六)过去五年,因违纪行为而在注册纪录册被注销姓名的工程师,以及该类人士申请及获准将其姓名重新列入纪录册内的个案数目表列如下:
 
表三
 
  数目
二○一四 #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二○一八
(i)在注册纪录册被注销姓名的工程师
 
1 0 1 0 0
(ii)申请将其姓名重新列入纪录册
 
0 0 0 0 0
(iii)获准将其姓名重新列入纪录册
 
0 0 0 0 0
 
#二○一四年的另一注册专业工程师作出违纪行为个案,研讯委员会命令以书面谴责该工程师,并将该项谴责记入注册纪录册内。
 
(七)管理局是根据「条例」的规定成立的法定组织,以独立身分负责处理工程师的注册事宜,其他机构和政府部门并没有参与有关工作。
 
(八)《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与「条例」为两条独立的法例,规管的范围亦不相同。管理局在处理涉及注册专业工程师违纪行为的事宜时,所考虑的亦是「条例」内的相关条文及要求,当中并不包括《升降机及自动梯条例》(第618章) 的条文。故此,并未有相关的通报安排。
 
(九)根据「条例」的规定,管理局由香港工程师学会理事会委任不少于20名成员组成,除此以外并可包括一名由行政长官委任的成员。由上述理事会委任的管理局成员须是香港工程师学会会员。
 
2019年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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