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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荷兰工作假期计划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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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荷兰双边工作假期计划将由二○一九年一月一日(星期二)开始接受申请。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欢迎该计划生效,并说:「我们乐见工作假期计划深受青年人欢迎,让他们扩阔视野,并在外地文化下获取生活和工作经验。我相信青年交流将进一步加强香港与荷兰的双边关系。」

  荷兰驻香港总领事吕安微表示:「我欢迎所有香港青年人把握这个独特的新机遇到荷兰体验。我亦希望荷兰的青年人同样到香港体验。我期待这计划可进一步促进双方的联系。」

  香港与荷兰于四月签署谅解备忘录,设立双边工作假期计划。工作假期签证可让香港和荷兰的青年人在东道经济体系逗留最多十二个月。他们可在此期间从事工作以赚取旅费及/或报读短期课程。

  有关签证的申请详情,来自香港的申请人可浏览荷兰驻香港总领事馆的网址(www.netherlandsandyou.nl/your-country-and-the-netherlands/hongkong/travel-and-residence/working-holiday-programme-with-the-netherlands)。来自荷兰的申请人则可联络香港入境事务处,电话为二八二四 六一一一;或透过该处网页获取有关资料,网址为www.immd.gov.hk

  政府提醒工作假期计划参加者应于出发前做好资料搜集,了解伙伴经济体系的就业、住宿和生活情况及当地的相关法规。

  自二○○一年起,香港已先后与新西兰、澳洲、爱尔兰、德国、日本、加拿大、韩国、法国、英国、奥地利、匈牙利、瑞典及荷兰签订工作假期计划,至今已有约88 000名香港青年人参与这些计划。有关工作假期计划的资料,可浏览劳工处的专题网页www.whs.gov.hk
 
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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