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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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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屯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屯门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2 260公顷,西起青山山脊,北及青山公路蓝地交汇处,东抵大榄郊野公园,东南面伸展至屯门公路小榄交汇处,西南面则涵盖踏石角。
   
  约275.8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作高密度住宅发展。约140.8公顷、主要位于新市镇边缘一带的土地划为「住宅(乙类)」地带,作中等密度的住宅发展。约1.4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丙类)」地带,作低层、低密度住宅发展。约2.4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戊类)」地带,作政府宿舍发展。
   
  约89.7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涵盖现有乡村以及作乡村扩展的土地。
   
  约25.4公顷的土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基于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的考虑,当局在第9、55、56和59区内划定六个「综合发展区」用地作综合发展,主要用于住宅用途。
   
  约42.1公顷的土地划为「工业」地带,作一般工业用途、资讯科技及电讯业,以及与工业用途有关的办公室。
   
  约1.1公顷的土地划为「商业」地带,作商业发展。此地带主要用作地方购物中心,为所在的一带地方提供服务。
   
  约319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目的主要是提供或预留土地作特定用途,例如轻便铁路总站及附设的综合发展、内河货运码头、码头、资源回收场、商贸、公众康乐体育中心设施、货柜货物装卸及存放区,以及特殊工业。
   
  约28.1公顷的土地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涵盖现有的防波堤及三圣湾的毗连拟议填海区,以及位于拟议屯门至赤鱲角连接路收费广场北面和西面的屯门第46区土地。当局在决定该处未来的土地用途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规划研究。
   
  为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地区及/或全港的需要,约234.2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约112.6公顷的土地划为「休憩用地」地带,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另外,约0.4公顷的土地则划作「康乐」地带,以进行康乐发展,为市民提供所需设施。
   
  「绿化地带」占地约731.8公顷,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以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此外,约42.7公顷的土地划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地带,以保存和保护具特殊科学价值的景物。
   
  屯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M/35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西规划处、屯门民政事务处及屯门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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