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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推广使用电动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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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二日)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政府自去年四月一日起削减电动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优惠,由以往全数豁免下调为设有97,500元的上限。该措施令首次登记的电动私家车数目锐减,由实施前六个月的4 294辆急降至实施后17个月的300辆;然而,首次登记的燃油私家车数目,则由该措施实施前六个月的19 382辆,上升至其后六个月的21 345辆。另一方面,全港公共电动车充电器中,约四成是充电速度较慢的标准充电器。截至今年八月,少于百分之二的私家车是电动私家车。就推动电动私家车普及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恢复全数豁免电动私家车首次登记税;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政府于今年二月底推出「一换一」计划,让销毁旧私家车并购买新电动私家车的车主可获较高的首次登记税宽免额,政府至今接获、批准及拒绝的申请宗数分别为何,以及部分申请被拒的原因;鉴于有批评指该计划的申请条件严苛,政府会否检讨该计划的成效并放寛申请条件;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计划在未来两年内全面提升公共充电器为中速或高速充电器;如有,预算开支、工作时间表及具体计划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继昌议员的提问,我的回覆如下:

(一)政府一贯的政策是鼓励市民尽量使用公共交通;但如有需要购买私家车,我们则鼓励他们选购电动车。

  在订定电动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宽减时,政府认为一方面要避免促进私家车整体数目增长,造成交通挤塞及令路边空气污染恶化;但另一方面可以适当地鼓励购车人士在购买私家车时选择电动车。政府考虑了上述两个要素、电动车的技术发展、市场环境、道路交通状况和持份者意见后,决定于二○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继续为电动私家车提供上限为97,500元的首次登记税宽减,同时推出新增的「一换一」计划。合资格的现有车主购买新电动私家车并销毁其合条件旧私家车,可获较高的首次登记税宽免额,上限为250,000元。

  电动私家车的技术正不断发展。市场上已有一些价格相对较大众化的电动私家车,售价未连首次登记税由约24万至40万,而实验测试续航力达280公里至400公里,能满足本港一般驾驶人士每天只行驶数十公里的需要。在「一换一」计划下,在本港出售的15款获运输署类型核准的电动私家车型号中,大部分型号,即八个,都可获全数豁免首次登记税。「一换一」计划会有助鼓励更多车辆制造商推出不同类型尤其是价格相对较大众化的电动私家车,令电动私家车在港能更为普及。

  政府会如期在现时电动车首次登记税安排完结前,即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前,检讨有关安排,现阶段并无计划改变既定安排。

(二)符合「一换一」计划的旧私家车在香港首次登记最少六年,车主是该车辆的登记车主连续三年或以上,以及该车辆在取消登记前的24个月期间须有最少20个月领有有效车辆牌照;有关措施的目的是避免有人从外地或二手市场搜集大量旧私家车参与计划从中图利。资料显示在「一换一」计划于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完结前,能符合「旧车已首次登记六年或以上」和「车主拥有车辆连续达三年或以上」两项条件的私家车总数目约为47万辆,占现时整体私家车总数约四分之三,并非少数。政府现时并无计划更改计划的申请条件。

  截止本年十一月底,运输署合共接获274宗「一换一」计划的申请,当中268宗获批、三宗申请遭拒绝和余下的三宗申请正在审批。运输署拒绝的三宗申请,其中一宗因旧私家车在香港首次登记不足六年,而另外两宗则因不符合旧私家车须有最少20个月领有有效车辆牌照的条件。

(三)就电动私家车的充电安排,政府的政策方针是车主应在其居所、办公室或其他适当场所,为其车辆作日常充电;而公共充电网络主要是辅助设施,在电动车车主驾驶途中偶有需要时为其电动车补充电力,它们并非亦不能替代日常充电的设施。

  香港地方相对细小,私家车一般每天只行驶数十公里。中速充电器在一小时内为电动车补充的电力可让其多行驶最少30公里,作为辅助设施已可满足电动车在偶有需要时补充电力。快速充电器的安装费用昂贵,而且供电要求高很多,部分建筑物未必能承受其电力要求,故此现时公共充电设施会以中速充电器为骨干。

  政府在过去数年已陆续将在运输署及政府产业署开放予公众使用的停车场内的标准充电器提升为中速充电器。除了61个位于会拆卸的运输署停车场内,以及一些同时兼备标准及中速功能的充电器外,所有运输署及政府产业署开放予公众使用的停车场的标准充电器已提升为中速充电器。两间电力公司也会将现有供公众使用的标准充电器逐步提升至中速充电器,及安装多制式的快速充电器。电动车供应商亦积极在公众地点增加其代理型号电动车的充电设施。

  随着电动私家车数量上升,政府正在检讨电动私家车充电配套设施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包括积极考虑在政府停车场增设充电器。

  多谢主席。
 
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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