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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都市固体废物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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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为配合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俗称垃圾征费)的落实,政府会提供恒常资源以加强有关的减废和回收工作。有关拨款在下个财政年度约为三亿至四亿元,并会由垃圾征费开始实施的年度起,增至每年八亿至十亿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就上述三亿至四亿元的拨款,预算用于下述三项工作的款额及工作的详情分别为何:(i)在全港设立外展队、(ii)提供免费收集非工商业废塑胶及工商业厨余的服务,以及(iii)推行回收废胶樽的应用逆向自动售货机先导计划;
 
(二)会否把每年的垃圾征费收入,直接注入推动民间减废及废物回收的专项基金;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关于改善(i)垃圾收集站及(ii)设于公共空间的垃圾桶和回收桶的措施,有关的工作目标、时间表及进展为何;过去三年,每年设于公共空间的垃圾桶和回收桶的数目分别为何,以及实施垃圾征费后首年的预计数目为何;
 
(四)过去三年,每年来自家居和工商业的都市固体废物的(i)产生量、(ii)回收量和(iii)回收率分别为何,并按废物类别(即厨余、纸料、塑料、金属、玻璃及其他)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五)过去三年,每年产生的固体废物中,经(i)回收设施处理及(ii)出口的数量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及

(六)过去三年,每年政府接获多少宗有人非法弃置垃圾的举报/投诉,以及对有关人士提出的检控宗数?
 
答覆:
 
主席:

  就陈克勤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为配合落实都市固体废物收费(以下简称垃圾收费),《施政报告》已宣布政府会提供额外恒常资源加强支援推动减废回收的配套及教育工作。在二○一九/二○财政年度政府会先增拨约三至四亿元,并在垃圾收费实施的财政年度起进一步增加拨款至不少于八至十亿元。这项每年拨款的数额将与垃圾收费预算所得总收入相若,以达至「专款专用」的效果,即将所得的垃圾收费用于加强减废回收及相关的措施及工作。正如政府一直强调,引入垃圾收费并非为增加公共收入或收回成本,所得的收费总额将用于加强减废回收及相关的措施及工作。
 
  计划中相关的减废及回收工作包括在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下新设立外展队,为市民提供在地协助以实践减废回收和落实垃圾收费;推出先导计划为非工商业废塑胶及工商业厨余提供免费收集服务,并视乎先导计划的经验及香港发展厨余处理回收中心的进程,将免费收集服务最终扩展至全港非工商业废塑胶及各界别厨余;以及推行应用逆向自动售货机先导计划以评估其推动回收废塑胶饮料容器的成效。以上工作的详情及预算开支如下:

外展队
 
  为进一步加强在地回收支援,我们将新设立直属环保署的外展队,并与地区的「绿在区区」和其他地区合作伙伴加强协作,在现有的减废和回收网络的基础上,教育公众源头减废的重要,并协助公众实践废物分类和乾净回收及协助寻找合适的回收出路。与此同时,外展队亦会在区内推广环保署各项减废回收措施,包括垃圾收费及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等,以提升市民的关注及行动,加深持份者对实施细节的认识。我们会在东区、观塘及沙田开展先导外展服务,从中取得实际经验,再逐步扩展外展服务范围至全港各区。二○一九/二○财政年度的预算开支约为1.3亿元。

非工商业废塑胶回收服务先导计划
 
  为提升家居废塑胶回收量及公众对废物分类及回收系统的信心,环保署计划在东区、观塘及沙田开展为期两年的先导计划,为非工商业的废塑胶提供免费收集服务。由环保署聘请的服务承办商直接从区内非工商业处所,包括公私营住宅、学校、公营机构及环保署辖下的社区回收中心和「绿在区区」等收集废塑胶,并作进一步处理,包括分拣、破碎、清洗及热熔等循环再造工序,制成再生原材料或再造产品,供应至本地市场或转售出口,以确保回收后的废塑胶得到妥善的处理。我们会参考先导计划的数据和经验以及塑胶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的进展,考虑将免费收集非工商业废塑胶服务扩展至全港各区。二○一九/二○财政年度的预算开支约为七千万元。
 
工商业厨余收集服务先导计划

  我们会继续在工商业界推行厨余源头分类,并计划利用有机资源回收中心第一期(O‧PARK1)及大埔「厨余、污泥共厌氧消化」设施,试行为期两年的免费厨余收集先导计划,以探讨将免运输费及处理费的厨余回收服务推行至全港各界别的可行性。二○一九/二○财政年度的预算开支约为六千万元。
 
应用逆向自动售货机先导计划
 
  政府正筹备在二○一九年分阶段推行应用逆向自动售货机先导计划,在不同地点设置逆向自动售货机,以评估其回收废塑胶饮料容器的性能表现及成效。二○一九/二○财政年度的预算开支约为四百万元。
 
  此外,我们亦计划积极研究为社区回收中心的运作提供常规性拨款,并鼓励这些由非政府机构营运的中心与外展队紧密协作,加强对区内居民减废及回收的支援。
 
  如上文所述,政府会在垃圾收费实施的财政年度起进一步增加拨款至不少于八至十亿元,而这每年拨款的数额将与垃圾收费预算所得总收入相若,以达至「专款专用」的效果。我们计划将部份有关拨款用于上述逐步推广至全港的减废及回收服务;我们亦乐意就如何使用余款来推动公众减废及回收的工作听取公众意见。
 
(三)为提升垃圾收集站的服务质素及改善环境卫生,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正计划以试验形式改善现有乡郊的铝质垃圾收集站及垃圾桶站的设施,包括引入「自动感应易投式铝质垃圾收集站」及「太阳能废物压缩箱」,从而增加乡郊垃圾收集设施的储存量、提供充裕弃置垃圾的空间及减少环境滋扰。为此,食环署已透过香港科技园公司联系了合适的科技公司,提供改善垃圾收集站的设计方案。若将来试验计划成功,食环署会仔细审视施行新设计所需资源及土地空间的要求,再计划如何推行到其他乡郊垃圾收集设施。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减废及资源回收的工作以及配合垃圾收费的实施,政府已成立「公共空间回收及垃圾收集设施改造督导委员会」(委员会),检视公共空间的回收桶和废屑箱的分布和设计,并提出相关建议。
 
  食环署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在参考由委员会委托的顾问所建议的规划性指标后,计划在垃圾收费实施前将公共空间的废屑箱数目逐步减少百分之四十至约24 000个,并将公共空间的回收桶与废屑箱的整体比例大致由1:14提升至1:6,令公共空间的回收桶数目逐步增加百分之四十五至约四千个。
 
  我们将会不时按垃圾收费实施的进度、前线实际情况和公众的反应等相关因素,检视和调整公共空间回收及垃圾收集设施的安排和配套。此外,委员会亦已委托顾问进行第二阶段研究,为回收桶和废屑箱提出概念设计并制造模型,以谘询公众,收集市民、前线员工及相关持份者的意见。
 
二○一六至二○一八年,食环署和康文署设置于公共空间的回收桶及废屑箱统计数字载列如下(注一)。
 
年份 回收桶 废屑箱
2016 2 900 33 900
2017 3 000 30 400
2018 3 200 27 400
(注一):数字调整至最接近的百位数

(四)二○一四至二○一六年厨余、纸料、塑料、金属和玻璃的弃置及回收统计数字载于附件一(二○一七年的统计数字尚在准备中)。环保署并没有备存各废物种类按源头的回收量及回收率分项统计数字。

(五)二○一四至二○一六年,经本港回收系统从都市固体废物回收之可循环再造物品(注二)的统计数字载列如下(二○一七年的统计数字尚在准备中)。
 
  2014 2015 2016
从都市固体废物回收之可循环再造物品总量(千公吨)(a) 2 053 2 033 1 912
从都市固体废物回收之可循环再造物品出口数量(千公吨)(b) 2 008 1 987 1 856
从都市固体废物回收之可循环再造物品出口占比(百分比)(c)
[(c)=(b)/(a)x 100%]
98% 98% 97%
 
(注二):从都市固体废物回收之可循环再造物品包括纸料、塑料、金属、玻璃、橡胶轮胎、纺织物、木材、厨余及电器及电子设备。
 
(六)二○一五至二○一七年,环保署和食环署接获的相关举报/投诉及检控数字见附件二。
 
2018年12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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