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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将就近日中美关系对香港经济的影响进行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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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于星期三(十二月五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或紧接上午十一时举行的行政长官质询时间的会议之后)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钟国斌将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一项立法会休会待续议案,内容为:「本会现即休会待续,以就下述事项进行辩论:近日中美关系对香港经济的影响。」

  其他议员议案方面,议员将继续辩论一项有关研究订立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条例的议案,该项议案由叶刘淑仪提出,内容为:「目前本港有超过150 000个家庭和单身长者正轮候公屋,他们的平均轮候时间长达5.3年,而不少申请者均居于分间楼宇单位(俗称劏房);根据政府在二○一七年的估算,本港约有91 800个劏房住户;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承诺,政府会积极协助和促成各项由民间主导的短期措施,以增加过渡性房屋供应,并会容许改装整幢工厦为过渡性房屋;因应该等新措施,相信本港会出现不少以分间楼宇单位形式出租的过渡性房屋,但现时的《建筑物条例》未能全面地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工程安全;就此,本会促请政府研究订立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条例,内容包括:

  (一)参考英国的《2004年住宅法》(Housing Act 2004),设立发牌制度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营办,并就单位的设施、居住人数及面积订立标准,以确保住户的居住环境舒适及安全;

  (二)规定每个分间楼宇单位须设有独立水表及电表,以防止业主滥收水电费用;及

  (三)规管分间楼宇单位的租金升幅,以避免有关住户承担沉重的租金负担。」

  麦美娟、郑泳舜、梁耀忠和尹兆坚将分别就叶刘淑仪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此外,谭文豪将提出一项有关立法保护揭弊者的议案,内容为:「若非商业组织或政府机关的内部人士(揭弊者)揭露组织或机关内有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公众或传媒往往难以查证有关事件;香港过往曾发生多宗涉及重大公众利益的事件,例如屯门望后石谷堆填区污水处理承办商未有遵从环境保护署的标准要求而非法排放污水、民航处的新航空交通管制系统在启用后事故频生、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沙田至中环线红磡站连续墙钢筋被剪短等事宜,如果没有揭弊者揭弊,事件便会不了了之,公众亦无法得知真相;由于香港没有专门法例保护揭弊者,以致为公义发声的揭弊者经常被秋后算账,包括遭受滋扰、被针对、被解雇、面临法律诉讼等报复行为,因而令不少知情人士不敢揭弊;鉴于全球多个国家,包括英国、美国、日本等,均已制定专门法例保护揭弊者,为保护揭弊者及维护公众利益,本会促请特区政府尽快立法保护揭弊者;立法范畴应包括:

  (一)若所揭露的事件涉及刑事罪行、违反法律责任、司法误判、威胁公众安全或健康、破坏环境、滥用职权、浪费公帑等,揭弊者应受到法律保障,以免他们遭受不公平的对待,例如解雇、减薪、降职、调职、停职、罚款、取消进修机会等惩罚性处分;

  (二)规定所有商业组织及政府机关须自行制订保护揭弊者的内部措施,包括设立明确的举报机制及保护揭弊者机制,以禁止可能出现的报复行为;

  (三)除上述内部举报机制外,揭弊者亦可透过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包括透过传媒、立法会等渠道,向公众揭露危害公众利益的事件;

  (四)规定任何负责处理揭弊者告密的人士或机构,须确保揭弊者的个人资料得以完全保密;及

  (五)当揭弊者或其家属感到人身安全或自由受到威胁,他们可向司法机关申请人身保护措施。」

  毛孟静、梁继昌和陈克勤将分别就谭文豪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在会议上,议员亦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政府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于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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