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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在立法会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旅游业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第二次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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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旅游业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的第二次发言全文:
 
主席:
 
  让我简单回应刚才不同议员就我或陆颂雄议员提出的修正案而衍生对政府立场的提问。
 
  第一点,刚才杨岳桥和胡志伟议员问及我们将法例延伸至网上旅行社,它们是否受规管的问题。主席,大家均认同随着市场改变及科技进步,旅客订购旅行服务时,都有利用网上(服务),因此我们亦认同,并在法案委员会提出,将规管范围扩展至在香港以外、但在香港积极推广业务的旅行社。我们在《旅游业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中提出,不是希望将所有(经营)网上业务(的旅行社)均纳入规管范围。我们希望在法例内(列明),如果这些旅行社积极(在港)作出推广,我们会考虑以下因素来界定,如是否有详细推广计划;是否直接在本地报章登广告、作广播或网上推销;如果有的话,它们可能会被规管,我们亦要作出举证;但如果没有,我们则无需要作出规管。我早前发言时亦提到,有需要时,我们会与海外有关机构合作。
 
  最重要的是,透过这法例规定,任何在港经营的旅行代理商必须要注册,并展示注册(牌照)。(透过)公众教育(亦可)让消费者清楚知道和可以分辨,无论在实体店或网上购买旅行服务时,有注册的(旅行社)必然受法例保障及规管。我希望能解答刚才两位议员对我的提问。
 
  第二点,陆颂雄议员提问及刚才个别议员发言时,就政府对陆颂雄议员提出的修正案的立场有些批评,例如我早前发言时提到,政府的立场认为陆颂雄议员的修正案是不必要、不可取和不能接受,若一旦立法会通过该议案,政府可能要收回(《条例草案》)。主席,我想作出澄清,这是政府的一贯立场,如果条例内有个别地方由于其影响所及,而涉及一个较大问题,并涉及政府施政或执法,或是与法律的原意有所抵触,政府是在无可选择下要这样做。正如我在上次的发言中很清楚地指出,我们之所以不能接受,不只基于业界是否同意,或是多数或少数人的意见,而是这条例若按照陆颂雄议员的修正案(作出修订),便会产生法律上的漏洞。我之前亦特别说过,让我简单重复我当时的发言:我特别请各位注意,无论陆颂雄议员提出的修正案原意为何,如果此修正案获得通过,任何人按照正在经营旅行代理商业务的人士的指示提供导游和领队服务,只要并非受雇于持牌旅行代理商,便不符合《条例草案》中领队和导游的定义,亦无须向旅监局(旅游业监管局)申领牌照,因此而不受《条例草案》监管。换言之,若有人以自雇人士身分从事这些服务,其实他便跌出了(规管)网外。这正正违反了我们过往二十个月内的十九次会议中,或我们刚才所讨论的政策原意,这是十分清楚和明确的。我在此希望大家不要在政府表达自己立场时说我们恐吓或「凶」议员,因为我的说明是根据事实、理据和法理的要求,如果议员觉得在这方面受到不必要的担忧时,那只是因为事实是如此,而政府的取态亦是如此,若将来在其他相关的法例遇到同样情况的话,我们亦会这样做。
 
  我想我们与陆颂雄议员持异议的地方不在于(《条例草案》的)原意,而是在于整个设计是否合理、可行,以及能否反映业界的运作。刚才有许多议员先后就陆颂雄议员的议案表达过不同的意见,政府亦表示认同。我看到郭荣铿议员、谢伟俊议员觉得其议案在法律上不能成立,或存在法律上的困难;邵家辉议员、易志明议员、姚思荣议员、梁继昌议员亦从不同的运作方面提出异议,我亦听到胡志伟议员对此有所保留。因此,业界对于以法例规定雇佣关系表示不同意,这并非只是旅游业界代表姚思荣议员的一己意见,而是过去多月来无论政府或相关业界,包括业界的从业员如领队、导游等的代表都分别有这意见。我亦尝试援引五封包括这些团体给立法会秘书处的信件,希望业界亦明白我们并非不想协助陆议员争取业界人士的权益,而是实际上这方法未必能够达到陆议员所提的目标。
 
  另外,我知道陆议员是为了保障从业员的福利,尤其是遇到事故时能否有保险的规定。我记得年中在法案委员会提出时,政府的同事、姚思荣议员、旅议会(旅游业议会)代表及工会代表曾经就这事讨论,及后保险业亦加入一起审视,在现时缺乏工作保险的情况下,能否在业界提供一种以前没有的新产品,正正能针对现有情况,让旅行社有机会合理地在份内提供保险。不过,方式不是以雇员的保险方法,而是工作保险制,透过从业员买这个保险,而由业界、旅行社提供买保险的金额,以此作为一个起点。保险业界亦愿意为这行业特别设计这产品,本来这是希望能解答陆议员提出的问题,同时亦作为对业界的帮助。
 
  陆颂雄议员刚才提到政府会收回(的新保险安排),这并非政府的功能,亦不是政府能力所及,政府在此是担当协调、推动的角色。这需要倚靠姚思荣议员去推动,他作为业界代表或法案委员会的主席,能否将这项新服务带给业界。当然这项新服务、新工作保险能否如各人所愿般推出,必须要在数方面的协调,我亦相信这工作应该继续。我亦担心如果因为陆颂雄议员的修正案而影响了过往数月以来大家的好意,最后如果将事情拉倒,我相信对多方面都是一个遗憾。
 
  主席,在综合上述意见及回应议员的修订后,我恳请大家支持政府的议案和修正案,以及反对陆颂雄议员的议案,多谢主席。
 
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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