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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规会修订规划指引编号2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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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公布经修订并将于二○一九年生效的「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提交及公布申述、对申述提出意见及进一步申述」规划指引(城规会规划指引编号29B)。

  经修订的规划指引旨在保障公众提交申述及意见,以及出席聆听会议的权利,同时让城规会能更有效率及效能地处理申述/意见/进一步申述。

  根据经修订的规划指引,申述人/提意见人/进一步申述人或其获授权代理人(包括机构或关注组织的代表)必须提供其香港身份证/护照上所示的全名及号码(首四个字符),以供核实身分。获授权代理人亦须提供由申述人/提意见人/进一步申述人签署的授权信件正本。此项新要求是要进一步确保《城市规划条例》下的制订图则过程恰当,并不会影响任何人士根据《城市规划条例》提交申述或意见的权利。

  为促进往后能以书信方式作通讯,经修订的规划指引要求申述人/提意见人/进一步申述人或其获授权代理人提供通信地址或电邮地址,以收取城规会就处理该申述/意见/进一步申述及聆听会议安排的文件。如未有提供,申述人/提意见人/进一步申述人或其代理人则需要透过城规会网站查询聆听会议安排和相关文件等资料,及联络城规会秘书处以安排出席聆听会议等事宜。

  若图则于二○一九年开始向公众展示,其相关申述/对申述的意见/进一步申述将须符合经修订规划指引所列出的规定。

  查阅经修订的规划指引可前往城规会秘书处,地址为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5楼(电话号码:2231 4810或2231 4835),亦可在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下载。「根据《城市规划条例》 出席考虑申述、意见及进一步申述会议的程序须知」亦将会作出相应修订,详情将设于城规会网页——「制订图则:怎样参与?」供公众查阅:www.info.gov.hk/tpb/tc/plan_making/participate.html

  有关规划指引的查询,可致函上址或透过电邮(tpbpd@pland.gov.hk)向城规会秘书处提出,亦可向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热线电话:2231 5000,电邮∶enquire@pland.gov.hk)查询。规划资料查询处地址为北角政府合署17楼及沙田上禾輋路1号沙田政府合署14楼。
 
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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