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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打击「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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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文豪议员的提问和署理保安局局长区志光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有中港跨境「假结婚」集团提供的一条龙服务。该等服务包括:安排客户「假结婚」以便他们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外,以及在客户来港定居后代为办理离婚手续。关于打击「假结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夫妇双方均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离婚宗数及离婚率,并按婚姻维持年数(即两年或以下、三至四年、五至六年及七至九年)列出分项数字;
 
(二)会否开始统计其中一方为持单程证来港定居人士的夫妇,按该等人士在港居住年数(即两年或以下、三至四年、五至六年及七至九年)划分的离婚宗数及离婚率,以便与第(一)项的相应数字作比较;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持单程证来港定居未满七年的人士会否因已与香港永久性居民离婚而被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取消其身份证及居留资格并遣返原居地;
 
(四)入境处在过去三年展开调查的1 542宗怀疑「假结婚」个案当中,有多少宗是入境处主动分析有关情况后决定调查;
 
(五)过去五年,每年涉及「假结婚」相关罪行的案件的定罪统计数字(按下表列出);及
 
年份 认罪后被定罪的被告人数(A) 经审讯后被定罪的被告人数(B) 经审讯后裁定无罪的被告人数(C) 经审讯后的定罪率(B)÷[(B)+(C)] 包括认罪案件的定罪率[(A)+(B)]÷
[(A)+(B)+(C)]
裁判法院
二○一三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区域法院
二○一三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原讼法庭
二○一三          
二○一四          
二○一五          
二○一六          
二○一七          
 
(六)过去五年,入境处为调查怀疑「假结婚」个案而进行家访作突击检查的次数;分别有多少名违法者因从(i)该等行动及(ii)该等行动以外的所有其他行动所得的证据而被捕、检控及定罪,以及该等数字占怀疑「假结婚」个案整体数目的百分比?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关注「假结婚」问题。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二○○六年成立专案小组重点打击有关罪行,以防止有人透过「假结婚」或安排他人以「假结婚」方式申请来港。如发现怀疑「假结婚」个案,入境处会深入调查涉嫌安排及参与「假结婚」人士,搜集证据,以提出检控。
 
  任何人士如以虚假婚姻取得所需文件来港,或安排其他人士参与「假结婚」,以协助其达到此目的,即属违法。在办理「假结婚」及藉「假结婚」申请来港的过程中,有关人士可能经已触犯串谋欺诈、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发假誓、作出虚假声明以及重婚等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十四年。
 
  就谭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及(二)如欲在香港办理离婚,应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或申请,而不需经由入境处辖下婚姻登记处办理。经谘询司法机构及政府统计处后得悉,有关机构及部门没有备存问题提及的统计数字。入境处亦不掌握相关数字。事实上,入境处一直透过不同途径侦查怀疑「假结婚」个案,并密切留意不法婚姻中介人及「假结婚」集团安排「假结婚」的最新手法和趋势,过程中的经验是收集提问中有关离婚的统计数字,对帮助执法部门侦查涉嫌「假结婚」的人士及在调查过程中帮助证实有关人士的夫妻关系是否属实并没有直接作用。因此,目前并未有计划统计有关数字。按政府统计处于二○一八年一月发表题为《一九九一年至二○一六年香港的结婚及离婚趋势》的专题文章所纪录,自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获颁布离婚判令的数目如下:
 
年份 获颁布离婚判令的数目
二○一二 21 125
二○一三 22 271
二○一四 20 019
二○一五 20 075
二○一六 17 196
 
(三)及(四)现时入境处有既定机制,处理以欺骗手法取得《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的个案,亦会主动就可疑结婚个案展开调查,从多方面及不同渠道去搜集证据,对涉嫌「假结婚」的人士以及有关中介人进行深入调查,并在有足够证据时对有关人士作出检控。有关个案一经确立,不论涉案人士是否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亦不论他们是否来港定居未满七年便与其香港永久性居民配偶离婚,入境处都可以宣布其香港身份证无效。此外,无论涉案人士在港已居留多久,入境处都有权将其遣送离境。入境处并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相关统计数字。

  在处理夫妻团聚类别的单程证申请时,内地当局会将夫妻关系存疑的申请人及其香港配偶的资料送交入境处,以核查香港居民的身份资料、在香港婚姻登记证明的真伪或其他有关纪录。如发现有怀疑「假结婚」或重婚个案,入境处会主动作出跟进调查,并把核查结果通报内地当局跟进。
 
  入境处一直透过不同途径搜集有关怀疑「假结婚」的情报,主动调查及揭发「假结婚」个案。在过去三年展开调查的1 542宗怀疑「假结婚」个案当中,入境处透过从不同途径得来的资讯和情报作出深入及主动的分析而展开调查,包括但不限于:
 
(i)在进行入境检查时,严格审查持「探亲签注」来港探访在港配偶的可疑旅客,并会拒绝来港目的成疑的旅客入境;
(ii)打击非法劳工行动的过程中加倍留意持「探亲签注」的内地居民;
(iii)婚姻登记处加强核查可疑婚姻登记个案;及
(iv)主动调查不法集团透过手机交友及即时通讯等程式、报章、网页以「搵快钱」及「中港婚介」等字眼作招徕的广告,诱使他人参与「假结婚」勾当。
 
  此外,内地公安机关在审批单程证的过程中,亦会把夫妻关系存疑的申请人及其香港配偶的资料送交入境处调查。入境处亦不时收到香港其他政府部门有关怀疑「假结婚」个案的转介及市民的举报。
 
  如发现怀疑「假结婚」个案,不论其来源,入境处会从多方面及不同渠道去搜集证据,对涉嫌「假结婚」的人士及有关中介人进行深入调查,搜集足够证据后对有关人士作出检控。
 
(五)自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入境处共就2 744宗怀疑「假结婚」个案展开调查,共5 208人被捕,当中606人被成功检控定罪,按年分类数字载于下表。由于在刑事检控中,法院对控方的举证,要达到「无合理疑点的最高要求」,加上虚假的夫妻关系并不容易证实,在举证工作上要克服不少的困难,因此并非所有个案都能成功检控。入境处会以其他佐证,例如夫妻的出入境纪录等,再加上其他证人及涉案人士口供以检控有关的罪行。入境处并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其他分项统计数字。
 
年份 案件数目 被捕人数 成功检控人数
二○一三 515 1 102 188
二○一四 687 1 096 122
二○一五 461 1 016 113
二○一六 507 979 98
二○一七 574 1 015 85
总数 2 744 5 208 606
注:案件开始调查和完成检控所有涉案人士可能在不同年份发生,因此获成功检控的人数一般不会与该年的案件数目相对应。
 
(六)一般而言,入境处在处理怀疑「假结婚」个案时,执法人员会透过不同渠道搜集证据,包括进行家访作突击检查、搜集其他环境证供,以及对涉案人士作独立问话等,以核实涉案人士的夫妻关系是否属实。由于每宗「假结婚」个案都有其独特性,适切的搜证方式和需要搜集的证据都不尽相同,所以调查人员会因应每宗个案的背景及情况采取不同及可能超过一种的调查方式。入境处并没有备存提问涉及的相关统计数字。
 
  为了更有效打击「假结婚」,入境处会继续因应「假结婚」的趋势,以及个别个案的情况,因时制宜,使用灵活手法,采取各种调查行动打击「假结婚」行为。入境处亦会继续透过加强执法、宣传工作、情报分析及跨境合作,不遗余力打击涉及「假结婚」罪行,并将涉案人士绳之于法。
 
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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