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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发展局局长就《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四节)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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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四节:宜居城市)的致辞全文:

主席,各位议员:

  刚才多位议员提到「明日大屿」,朱凯迪议员特别提到有关「明日大屿」未来的种种研究和以往进行的研究是否有关系。第一点我想讲清楚,是有关系的。我手上的《香港2030+》(《香港2030+:跨越2030年的规划远景与策略》),欢迎大家细阅,其中「综合土地需求及供应分析」讲述未来30年需要的住屋单位是多少呢?是大约100万个。这个数字从何而来?户口增长40多万;劏房户,即居住环境欠佳人士约有10万户;因为重建而需要安置的人士约有30多万户;其他主要由流动人口组成的住户,如非本地学生,则略多于10万户;合共90多万户。再考虑到私人住宅亦有空置率,因此是100万伙。大家都很熟悉,之前非建制派议员也引述过,我们多次提到,在短、中期透过改划和其他措施,我们找到约38万伙,稍迟一点,新发展区和铁路项目有22万伙,合共60万伙。换句话说,未来30年,如果看大数,我们还欠40万伙单位。当然市场也可提供一些单位,如发展商透过重建项目,在目前来说一年约有4 000至5 000个单位,30年间我们希望有十多万个。但我要指出这是不由我们控制的。我们还欠20多万伙才满足到《香港2030+》当时的推算。然而,正如政府多次指出,《香港2030+》的推算其实趋于保守,我们没有顾及香港人希望提升居住面积的诉求,也没有顾及香港人口老龄化带来种种在住屋方面的需要。因此「明日大屿」,特别是第一期交椅洲项目的出现,正正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交椅洲根据政府现时的估量,约能提供15万至26万伙,刚刚弥补眼前20多万伙的不足。新界北项目,如果能同时做到,约可提供9万至13万伙,但政府之前也说过,新界北项目如何做、何时做,都需要考虑种种因素。

  我亦想讲讲「明日大屿愿景」中1 000公顷和1 700公顷的关系。之前土地供应专责小组很清楚的观察,香港尚欠1 200公顷土地,这不是交椅洲填海的1 000公顷,大家不要混淆,这是总数欠1 200公顷土地,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清楚指出,这是远远不足的。第二点,土地供应专责小组说我们需要未雨绸缪,需要考虑为香港的未来建立土地储备。因此,经规划和工程专业的同事研究过,并考虑一些初步的参数,如水深、水流、航道安全和初步生态参数等,觉得在中部水域填海,做到1 700公顷,表面上应该是可能的,但当然这要再进一步研究。政府亦有清楚表示,在首阶段,「实」的是交椅洲附近的1 000公顷填海,这与土地供应专责小组在公众参与工作当中提出来的、当时名为「东大屿都会」的1 000公顷不谋而合。所以我们指专责小组十二月底向政府提交的报告,在这方面的建议和观察极具参考价值。

  昨天何启明议员和黄国健议员都提及,指「请告诉我们交椅洲所为何事?交椅洲为谁而造?让市民知道。」第一点,交椅洲为何而做?交椅洲有多个好处。第一个最直接的、大家要面对的是,特首也说了,交椅洲的土地若以单位数目来算,会有七成用作兴建公营房屋。换句话说,若以15万至26万伙为基础,交椅洲有105 000到182 000伙会为公营房屋。这是什么概念?大家熟悉的东涌扩展区、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洪水桥新发展区,以及现时推行的元朗南新发展区,加起来公营房屋的数目只不过是129 000。这四个区我们做了多久?古洞北/粉岭北新发展区由二○○八年开始规划,我们明年将会提交立法会审议,希望立法会会批准拨款开展主体工程和开始收地工作。东涌扩展区,多谢立法会去年下半年批准了拨款,我们已开展了工作。洪水桥新发展区的规划已经完成,我们希望明年较后时间向立法会争取拨款。元朗南规划正在进行中。这四个区加起来,能够为我们提供的公营房屋数目是129 000。一个交椅洲,如果取上限,可以提供182 000个单位,这可以帮到公营房屋供应方面的重大不足。

  另一个角度,我们目前每一年公营房屋是28 000个单位,交椅洲的182 000个单位可以为满足我们未来六至七年的需要。当我们讨论这个议题时,怎可以忽视这么重要的事实?有人说在别处找1 000公顷的土地,为何一定要交椅洲?这就带到交椅洲另一个好处,交椅洲的策略性位置,是其他地方不能取代的。首先它让我们有机会──其实麦美娟议员说得很好──扭松了新界西、屯门及元朗目前交通的巨大压力,让居民可以由屯门经公路和铁路去到大屿山和交椅洲,然后去到近距离的市区。

  第二点,它可以令香港人口的布局更加合理。如果没有交椅洲,我们未来住屋的需要仍然要处理。无可避免地,我们要继续在新界北摆放更多的人口,「插针」也好,其他新发展区也好。未来几个新发展区,除了东涌扩展区,全部位于新界东或新界西。我们正在做改划的工作,希望透过改划增加至超过31万个单位,大部分都在新界,这是否代表新界要不断承受人口增加的压力?我们如何解决交通和基建配套的困难?交椅洲可以令我们人口布局更合理。交椅洲亦接近我们目前的市区,它让我们可以为受市区重建影响的住户觅得合适居所。或者大家记得我之前曾说过,如果我们希望将深水埗和油尖旺的居住密度由每平方公里5万人压低至4万人,不是很多,只是压低至4万人,我们需要有办法安置15万人口。这15万人口,如果你要他们到新界数十公里以外,或是一个相对接近市区的地方,当中的分别希望大家都看得出。

  另外,由于交椅洲非常策略性的位置,可以成为我们第三个核心商业区。方才朱凯迪议员和麦美娟议员亦提到洪水桥,洪水桥会有就业机会,洪水桥会在物流方面有商业机会,有15 000个就业机会,但洪水桥做不到第三个核心商业区。你看中环,现时观塘亦正上来。将来的交椅洲十公里便到达中环,有种种配套,会做得到(第三个核心商业区)。洪水桥的位置有局限,这不是不敬,但我们不能太一厢情愿地,或者英文说wishful thinking,不能无限意志做下去。

  交椅洲作为我们第三个核心商业区,你看《香港2030+》,当时这个看法已写得很清楚。在技术上,无论是工程可行性或面对极端天气,社会有关注,我们认同并会坦然面对这些关注。但在这里,我希望引述香港工程师学会早前一份写得很好的声明,该会怎样说呢?该会说:「在技术层面上关于填海造人工岛的工程技术已非常成熟,世界多个国家及城市过往已有不少成功造岛项目的实践案例,当中包括香港的赤鱲角国际机场。」该会进一步指出,「事实上已见到这些造岛工程项目可通过不同恶劣天气、海浪高度及水淹的考验,即使为迎接极端天气的挑战的承受能力或有需要加强,亦不难透过考虑兴建稍高的海堤或放置弱波石等防御措施而达到。」大家都知道,我们希望下年回来立法会,就相关研究申请拨款,我们一定会小心充分考虑有关角度。

  在财力上,我想多位议员已说过,我不在这里详细再重复之前很多观点。简单来说,目前我们每年在工程方面的公共支出已达1,000亿元,交椅洲填海本身大约1,300至1,500亿元。如果我们为了这个工程和连带的基建设施,每年其实要支付数百亿元,而摊分十多二十年的时间,香港绝对有财力支付。

  方才亦有议员指,其实有些交通基建,即使不做交椅洲人工岛,或者我们都需要进行。方才提到的11号干线,本来已经在讨论,或另一条铁路,有说等同半条荃屯铁路,通过大屿山,再到交椅洲和港岛,可能本来都要考虑的。所以,交椅洲的出现,正是为这些急需的基建提供更强的理据。

  方才我最惊诧是听到有非建制议员指,不支持进行研究。在讨论上我要说清楚这一点,目前我们并不是说明年要开始填海工程,绝对不是。接下来需要进行一些程序,首先我们需要进行规划及工程研究。在研究当中,我们会收集到很多数据,让我们可回答很多问题。因此,若有议员一方面指政府很多假设和数据也没有说清楚,另一方面不支持我们做研究,我只能说这是自相矛盾。以事实为依归,以证据为基础,这科学态度,我希望大家也能支持。

  在我们的研究中,例如何俊贤议员提及对海洋生态或渔业界的影响,以及大家很关注,对环保和海洋生态的影响,我们也会在研究中作适当的处理。但我在此必须一提,由八十年代开始到二○一一至二○一四年,我们在填海方面的研究。当时为何会选择中部水域,除了因为水比较浅外,其实海洋生态的敏感度是较低的,这是基本的原因。尽管如此,我们未来的研究仍然会小心考虑这些方面。

  许智峯议员提到供与求的问题,就此我有些惊诧。同样的需求,若能增加土地供应,当然价格会下跌,卖家的能力会相对低,我想这是基本的经济道理。我实在很难明白,若一方面我们口诛笔伐地产霸权,觉得一些土地持有者的权力太大,而政府有一个计划能在一段时间后大幅增加香港能提供的土地,从基本道理来说,当然你可能有其他原因反对,但从供与求这点来说,为何这样也可以质疑?这是很基本的道理。若香港不能有多些土地,不要说与地产商作为博奕对手议价,没有这些土地,土地上承载的各种设施,包括住屋、社区设施等,从何谈起?刚才郭家麒议员义正严词地说我们不够这些、不够那些,但另一方面他们对我们增加土地的建议抱着很保留、很怀疑的态度。为什么呢?

  有议员提到短期租约用地和临时政府拨用地。我想说若看专责小组的文件,已经很清楚,无论短期租约用地或临时政府拨用地,大部分也是用于工地或施工区。有关的设施在完工后,相当的部分会成为最终建成设施的一部分。至于一些未批租和未拨用的空置政府用地有800多幅,但这800多幅土地大部分也是少于500平方米。换句话说,它们难以作独立的高密度住宅发展。尽管如此,政府也想用民间智慧。其实在二○一八/一九年度的《财政预算案》已预留了十亿元,资助民间团体可在未来申请资金把这些土地或土地上的设施作非牟利社区用途。    

  有不少议员也提到「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亦有问及为何要进行这计划?为何不收回所有土地?为何不将全香港都做新发展区呢?第一,香港的法制尊重私有产权,有关公权须在一些前设得以成立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这些前设是要有一个公共用途,例如兴建公屋、道路,至于公共用途是否存在,是要规划先行,我们透过规划可以知道公共用途是否存在。目前的光景,政府规划资源是有限的。大家记得我多次提过,二○一三年开始至今,我们找到210多幅土地,现在四、五年后,我们已经做了五、六成,但处理中加上未处理的,其实还有差不多90多幅。

  另外,如果提到新发展区,我想大家都熟悉的,我们是「身水身汗」、「一步一脚印」,「揼石仔」般的。洪水桥规划我们刚刚完成,元朗南所能够盛载的人口亦不多,我们现正投入规划过程;至于新界北,我们要看看落马洲新田是否可以早些开始,但正如过往的历史可以看到,新发展区如果以古洞北、粉岭北为例,由开始规划到现在,如果你翻阅当时的文件,有提到是二○一九年可以入伙的。但现在事实是,我们希望在二○一九年可以在立法会得到主体工程拨款,可以开始进行收地的工作。事实便是如此。因此,一个新发展区所需要的时间,刚才有议员提到未必较填海快,很遗憾地他是对的,我希望未来不是。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有方法善用市场力量,「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其中一个好处是不单在规划上,不需单单倚靠政府主导的规划,因为我们的人手资源确实有局限;第二,土地基本上不用再收,因为已经在私人土地拥有人手上;第三,我恳请议员看一看公众利益在那里,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清楚提到,透过这个计划,百分之六十至七十的新增楼面面积,即超过一半,大部分会用作公营房屋,行政长官亦已责成发展局在来年制定有关计划的细则,待我们完成相关工作,我们会回到立法会解释。

  主席,最后我想谈谈工厦活化和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

  马逢国议员提到在整幢改装的时候,政府指定用途的百分之十的楼面(面积)是否可能包括康乐(用途),这个我们乐意考虑的。我们希望在今年年底向立法会解释计划的详细情况。我们觉得马逢国议员的看法符合我们本来的想法,就是这些本身已经在工厦存在的商业活动,只要不构成消防的隐患,亦未必会和商贸活动在租金上有竞争时,其实都符合我们本来的考虑。

  最后,有关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林卓廷议员关注到围标,政府分享这个关注,并承诺会与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好好把关,做好有关反围标的工作。林卓廷议员亦提到市建局顾问是否可以在升降机的验收上出一分力,我在昨天晚上确认了,有关工程完成后,首先机电工程署会就安全事宜把关,至于一些安全以外事宜,例如瓦仔、砖面等,市建局顾问在整个过程包括验收阶段都会向立案法团提供技术支援。

  主席,我谨此陈辞,希望议员支持有关动议。
 
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0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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