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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按六天工作周模式工作的公务员的假期扣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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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公务员工会向本人反映,根据现行规定,当员工放取一周例假时,按六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员工的累积年假日数会被扣减六天,而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员工则会被扣减五天。去年三月,该工会建议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为辖下按六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各职系员工推行下述试行计划:对在某个循环工作周内缺勤七天的员工扣减五天而非六天年假(试行计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康文署考虑了超过一年仍未实施试行计划的原因;

(二)有否就试行计划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如有,研究的结果(包括推行困难,以及对员工工作量的影响)为何;

(三)康文署会否首先为康乐助理员职系员工实施为期一年的试行计划,并在证实该计划切实可行后,把其推广至其他职系;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鉴于有工会反映,公务员事务局就康文署实施试行计划提出了若干先决条件,有关的详情为何;及

(五)鉴于香港警务处(i)于二○一五年十二月已推行类似的试行计划、(ii)于今年一月起测试有关扣假安排对该部门的影响,而且(iii)正更新其电子假期系统以落实该安排,康文署有否评估其电子假期系统能否配合试行计划的实施;如有评估而结果为否,详情为何,以及有否解决方法;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提问的各个部分,在谘询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和公务员事务局后,我现答覆如下:
 
(一)、(二)及(四)康文署理解非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员工对扣假安排的关注。公务员事务局早前曾邀请所有尚未完全推行五天工作周的部门(包括康文署)探讨为非按五天工作周模式上班的员工「修订扣减例假」(修订扣假)安排的可行性,前提是任何建议修订方案须符合相关的基本原则,即:(i)不减少员工的规定工作时数;(ii)不涉及额外人手资源及影响公众服务;以及(iii)其他现有的假期规定须维持不变。
 
  康文署已初步审视辖下服务单位/场地的运作情况。由于部门场地类别和数目众多,不同场地有不同职系员工,他们的编制、规定工作时数、工作性质及轮值模式有相当大的差异,因此部门需要较长时间研究可符合相关基本原则的「修订扣假试行计划」。康文署亦须要小心考虑各方面情况,避免影响公共服务,目前未能为非五天工作周员工制定一个可行的「修订扣假试行计划」。此外,现时部门使用的「电子处理假期申请系统」(电子假期系统)未能处理「修订扣假」安排,预计以人手处理及计算「扣假」会涉及额外工作量及可能引致假期纪录管理问题。康文署认为在提出任何试行计划前,必须适当处理上述问题。
 
(三)康文署明白个别职系/工会对「修订扣假试行计划」进展的关注,但能否进行试行计划要考虑多项因素。部门会继续研究「修订扣假试行计划」的可行性及相关问题,目前并未有具体试行方案及时间表。

(五)正如答覆(一)所述,现时部门使用的电子假期系统未能处理修订扣假安排。康文署会继续研究「修订扣假试行计划」的可行性及其他相关问题,现阶段未有计划为修订扣假安排更新电子假期系统或开发新系统。
 
2018年1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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