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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志廉装修工程公司东主在路边非法弃置装修废料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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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北角新都城大厦的志廉装修工程公司东主今年六月指示其员工在北角北景街非法弃置装修废料,今日(十一月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被判罚款五千元。

  环保署执法人员于六月十二日晚间在处理一宗噪音投诉时,发现两名人士在离开北角新都城大厦后,把八袋装修废料弃置于北景街路边,环保署职员上前截查时随即逃离现场。署方其后追查到涉案人士为志廉装修工程公司东主及其员工,经搜证后按《废物处置条例》向涉案东主提出检控。

  发言人提醒所有从事装修及建筑工程的承办商,必须依法妥善处置拆建的装修及建筑废物,有重用或再造价值的物料可安排回收商收集重用,至于不可回收的废物,需要安排运往政府的废物处置设施,如公众填料库或堆填区等。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在公众地方弃置废物,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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