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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六题:「反讹骗及洗黑钱情报工作组」及打击贩运人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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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答覆:

问题:

  去年五月,由警方牵头、成员包括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香港银行公会及多家银行的代表的反讹骗及洗黑钱情报工作组(下称「工作组」)成立,为期12个月。据报,工作组拟备了一份题为《打击香港和亚太地区贩运人口》的警示,但警方未有发布该警示,原因是担心外界会把香港标签为贩运人口中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警方将于何时发布上述警示;工作组向金融界发布了的评估报告和警示的数目及主题,以及进行了哪些其他工作,以加强金融机构识别及举报有关贩运人口的可疑交易的能力;

(二)过去五年,每年警方及金管局分别接获多少宗关于贩运人口的可疑交易报告,以及所涉款项总额;当中警方已采取执法行动的个案宗数,以及被拘捕、检控和定罪的人数分别为何;及

(三)有否检讨工作组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工作组会否成为一个常设机制;如会,有关的人手编制为何,以及其未来工作路向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继昌议员的三个问题,我作以下综合回覆。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十分重视维持本港金融体系健全稳定。为此,香港一直根据国际标准实行措施,打击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收集情报及侦查有关罪案,阻止非法资金进出本港金融体系。其中,清洗犯罪活动的得益,属于刑事罪行。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455章)第25条,如果有人处理已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属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即属犯罪,最高刑罚是监禁14年和罚款500万元,而有关犯罪得益亦可以遭到充公。

  借鉴外国的经验,警务处商业罪案调查科于上年五月联同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银行公会及多家银行成立了「反讹骗及洗黑钱情报工作组」(「情报工作组」)。「情报工作组」是一个先导计划,目的是建立公私营合作伙伴关系,透过有效分享资讯和情报,加强侦查、预防及打击严重金融罪案和洗黑钱活动。

  「情报工作组」的工作分为三个方面,每个方面均有其独特的重要性:

(一)策略方面:由商业罪案调查科、毒品调查科、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银行公会及十间零售银行的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策略小组」,为「情报工作组」提供策略方针和订立工作的优先次序;

(二)行动方面:由警务处辖下的调查单位和相关银行组成「行动小组」。根据策略小组所识别的战略风险,行动小组会透过定期会议,以案件为本的方式采取战略情报主导行动,以及进行情报分享;及

(三)警示方面:为所有在香港营运的银行提供警示,发布评估报告、趋势报告和非敏感情报,以打击罪行和提升银行掌握及监察洗黑钱活动的能力。

  「情报工作组」成立至今,已透过银行公会向业界发放六个由银行代表专家草拟的警示,当中包括讹骗、以贸易方式清洗黑钱及非法赌博等。至于问题所述题为《打击香港和亚太地区贩运人口》的警示,这不是如问题中所指是「情报工作组」拟备的一份文件,而是一个民间组织提供给「情报工作组」秘书处的。「情报工作组」传阅及讨论后,对其中的一些内容的表述有保留,其部分内容的资料亦无法证实。由于过往只会发放由「情报工作组」内的银行专家草拟的警示,因此「情报工作组」决定不发布该份警示文件。这决定与香港的形象有利与否绝无关系,只是因为「情报工作组」一贯务实,要对发放文件的内容负责而已。「情报工作组」会继续密切留意清洗黑钱的趋势及手法,并且在适当时候在不同领域发出警示。

  「情报工作组」的成立有助促进情报交流,加快执法机关的调查速度,以及提升侦查洗黑钱和金融罪案的整体能力,维护香港作为全球其中一个主要金融服务中心的声誉。截至二○一八年十月底,「情报工作组」已处理49宗涉及讹骗及清洗黑钱的案件,警方亦因而拘捕共一百人,截获约2,200万元赃款。

  现时,「情报工作组」由商业罪案调查科总警司领导,并且从警队内部调拨三名同事负责提供支援。「情报工作组」先导计划将于十一月根据运作经验作全面检讨,届时警方会考虑将「情报工作组」设立为恒常机制。

  问题中亦有提及人口贩运的情况。主席,贩运人口在香港并不普遍,但特区政府一直重视打击贩运人口的工作,并且以多管齐下的方式应对这个在国际间不断演变的问题。

  今年三月,特区政府成立由政务司司长出任主席的高层次跨局/跨部门督导委员会,由保安局局长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担任副主席,并且包括警务处、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香港海关、劳工处和社会福利署的部门首长,以及律政司的代表,就打击贩运人口及加强保障外佣的整体策略和措施提供高层次的政策指导。同时,政府颁布《香港打击贩运人口及加强保障外籍家庭佣工行动计划》,提出一套多元化、全面且具策略性和针对性的措施,措施多达三十多项,涵盖了识别受害人、调查、执法、检控、保护和支援受害人、预防工作和与各持份者建立伙伴合作关系等多个范畴。

  打击贩运人口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不断加强和完善识别受害人机制。在二○一五年,入境处首先推出贩运人口受害人识别机制。于二○一六及二○一七年,识别机制陆续推展至警务处部分警区及海关。今年七月,警务处已把受害人识别机制推扩至全部24个警区,海关亦在部门全面推行这个机制。在机制下接受识别的潜在受害人,从二○一六年的2 515人,大幅增加百分之八十七至二○一七年的4 710人。当中,在二○一七年,只有九人被识别为受害人,占所有接受识别人数不足百分之零点二。这个结果显示了一个事实,就是贩运人口问题在香港并不普及。

  梁议员的问题也提及与人口贩运有关的可疑交易报告。

  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5A条,任何人知道或怀疑任何财产是可公诉罪行的得益,必须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向由警方和海关共同成立的联合财富情报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过去五年,联合财富情报组收到的可疑交易报告分别为二○一三年的32 907宗、二○一四年的37 188 宗、二○一五年的42 555宗、二○一六 年的76 590宗,以及上年的92 115宗,趋势按年上升。联合财富情报组并没有备存与人口贩运分类有关的可疑交易报告的数字统计。联合财富情报组会就每宗接获的报告进行情报分析,并且按照其风险评估机制,审视情报的可疑情况、风险及严重程度等因素,将有需要深入调查的个案转交相关执法机关作跟进或刑事调查。

      多谢主席。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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