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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舞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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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文豪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舞狮、舞龙、舞麒麟运动(龙狮运动)已获纳入香港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订明,政府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即采取措施以确保其生命力,包括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另一方面,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C条,任何人在公众地方组织或参与舞狮、舞龙、舞麒麟或任何附随的武术表演,除非已获警务处处长发出许可证(许可证)或豁免,即属违法。有市民反映,各分区警署处理许可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并不相同,令他们无所适从。亦有家长反映,他们在其年幼子女参与龙狮运动前夕,收到警方来电查询其子女的详细资料(例如兴趣、个性、家庭背景及学业成绩);警方此举或令家长产生不必要的疑虑,继而不愿意让子女继续参与该项运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于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由于龙狮运动的独特性质,政府有必要确保该运动不会扰乱公共秩序或影响公共安全,而透过发出许可证可有助确保该运动不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作非法活动,(i)该运动的性质如何独特及(ii)该性质如何可导致扰乱公共秩序或影响公共安全;
 
(二)过去五年,每年警方接获及拒绝了多少宗许可证申请;在被拒的个案中,分别有多少宗的拒绝原因是警方经过判断后,认为有关活动可能会(i)扰乱公共秩序或影响公共安全及(ii)被不法分子利用作非法活动;
 
(三)过去五年,每年分别有多少人因在参与龙狮运动期间干犯刑事罪行而被拘捕、检控及定罪(并按罪行列出分项数字),以及被定罪者被判处的惩罚为何;
 
(四)警方在审批许可证申请时,除了查核参加者有否刑事定罪纪录外,还会透过什么渠道审核他们的背景,以及有关工作的详情为何;该等渠道是否包括致电年幼参加者的家长;
 
(五)警方会否发出或更新处理许可证申请的内部指引,包括统一处理程序和申请人须提交的文件,并确保各分区警署紧遵指引行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六)有否检视现行规管龙狮运动的政策和措施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是否背道而驰;如有,结果为何;如否,会否立即作出检视;政府会采取什么措施缓解现行政策和措施对龙狮运动带来的负面标签效应,以免有志保存及推广该项传统文化的市民对参与该运动却步?
 
答覆:
 
主席:
 
  《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C条规定,除获警务处处长豁免的人士,任何人士在公众地方组织或参与舞狮、舞龙、舞麒麟(舞狮)或任何附随的武术表演,均要按照警务处处长所发出的许可证的条件进行。有关政策的目的是为防止不法分子牵涉这类活动,并确保这些活动不会扰乱公共秩序,包括导致交通挤塞、噪音滋扰,或为公众带来其他不便或影响公共安全。警方会要求所有申请及参与这类活动的人士授权警方查核其刑事定罪纪录资料,以便警方审核有关申请。
 
  就谭议员的提问,我们的回覆如下:
 
(一)至(三)有不法分子会在节日藉舞狮活动向商铺或市民索取利是,而近年干犯「无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舞狮」罪行被定罪的人士,大部分均有多项犯罪纪录,包括抢劫、自称三合会会员、伤人及勒索等。此外,过往曾有狮队之间因为竞争而出现打斗伤人。过去五年,警方曾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第4C条以「无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舞狮」的罪行成功检控十八名人士,相关人士分别被判处感化令或罚款。
 
  透过警方发出舞狮许可证,有助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有关运动作非法活动。截止二○一八年八月,警方接获舞狮许可证申请的有关数字如下:
 
年份 申请许可证数字 发出许可证数字 获豁免许可证数字
二○一五 2 473 2 461 12
二○一六(注一) 2 340 2 332 7
二○一七(注二) 2 355 2 349 5
二○一八
(一月至八月)
2 124 2 119 5
注一:有一宗申请由于活动位置和表演安排影响交通安全而被拒绝
注二:有一宗申请的申请者其后取消申请
 
(四)至(六)警方设有既定程序及指引处理舞狮许可证的申请,并会就每宗申请作评估。警方会考虑多个相关因素,包括举办活动的地点、时间、性质、对交通及居民的影响、举办团体的背景及过往纪录,以及活动会否用来从事非法活动等。如信纳有关活动不牵涉不法分子,以及不危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便会发出许可证。
 
  若某活动的申请人及参加者有刑事定罪纪录,警方会按其性质及严重性,考虑该活动的目的是否用来掩饰非法活动。这并不表示,有刑事定罪纪录的人士会自动被禁止参与这类活动。警方经审核后如认为活动会严重影响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或怀疑与非法活动有关,便会拒绝该项申请。视乎每项活动的参与者和安排,合适的活动可获警方豁免申请许可证。如有需要,警方会联络申请人或参与活动的人士以核实其资料。
 
  警方一直持续审视现行机制及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络,以优化舞狮许可证的申请程序。为加快批核豁免申请的程序,警方已经自今年九月起将批核豁免的权力由警察牌照课扩展至各总区及警区的指挥官,并建议前线警区和总区考虑向合适的活动批出豁免以简化申请程序。此外,警方正积极研究透过以电子方式递交舞狮许可证申请及上载所需文件的可行性,以减省申请人亲身到警署递交申请所需的时间。视乎系统开发的进度,网上申请系统预期可于二○二○年投入服务。
 
  此外,警察牌照课定期与各总区及警区联系,确保他们根据既定程序处理舞狮许可证申请,同时亦与业界保持紧密联络,以优化许可证的申请程序。
 
  警方有必要确保舞狮活动在公众地方进行时,不会影响公共秩序或公共安全。警方持续审视相关机制和推行的优化措施,是为了让舞狮活动既可发展,又可确保活动不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作非法活动。而这类活动的主办者只需在公众地方作出表演时才需要向警方提出申请。警方会在信纳有关舞狮活动不牵涉不法分子及不危害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情况下,考虑批出豁免以便利申请者。
 
2018年10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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