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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有关律政司的政策措施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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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行政长官2018年施政报告》有关律政司的政策措施的书面发言稿件全文∶
 
主席: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竭力执行「一国两制」、维护《基本法》和捍卫法治。而香港特区的经济成就,建基于我们对法治的坚持和尊重。律政司会继续加紧巩固香港特区作为亚太区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并且提升香港特区在国际法律、争议解决及商贸等领域的声誉,以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及「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建设所带来的机遇。
 
  就律政司二○一八年的各项政策措施,本司早前已经向本委员会提交文件,详细解述。虽然这是我今年年初上任后首次参与拟备的施政报告政策措施,但实际上,我和律政司的团队自本年初一直致力推展律政司不同范畴的工作,包括:
 
*与业界沟通方面,我们成立了与两个法律专业团体交流的平台,自本年初大约每隔三个月分别与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执行委员会及香港律师会的理事会会面,就彼此关注的事宜交换意见。
 
*与青年人沟通方面,我们亦与年轻律师交流,了解他们工作的情况,亦就他们在内地和大湾区的机会与挑战,以及安排他们到国际组织实习或工作的可能性进行交流。律政司会继续支持年轻律师开拓国际视野,提升专业知识水平。
 
*在发展法律服务方面,我们继续致力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为此,我们积极提倡香港作为促成交易者和争议解决者的角色,从而推广香港可以在商业交易的各个阶段为本地、内地、区域及国际性的企业,提供不同性质的法律服务。此外,我们会继续提升律政司在整体统筹争议解决的工作并加强推广,让内地和「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企业在扩展业务时使用香港的有关专业服务。最近举办的项目包括二○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在香港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委)及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合办的「纽约公约六十周年香港论坛」,以及十月十二至十五日与国际商会-香港区会合办香港首届「国际商会国际商业调解比赛」。
 
*在对外输出法律服务方面,我们积极在海外和内地进行推广活动,一方面介绍香港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亦同时藉此机会,澄清一些外界可能对香港情况的误解,令外地(特别是海外地方)的政、商及法律界人士,对香港的法治情况及营商环境有更深入和正确的了解,并认识香港作为促成交易和争议解决法律枢纽的优势。
 
*此外,律政司亦透过与国际、区域及本地机构合作,举办或合办不同类型的会议及培训课程,致力打造香港在法律方面作为一个能力建设中心。这不但令香港法律界的专业知识可以与时并进,亦可令参与有关会议或课程的外地法律工作者对香港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加深了解,日后有更大机会选用香港的相关服务。
 
*在硬件发展方面,律政司全力推展「法律枢纽」计划,预计可于明年年中开始逐步提供空间予国际、区域及本地法律相关机构使用,有助吸引更多著名国际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机构在香港落户。此外,邻近西九龙法院、就小额钱债案件先导调解计划而设的西九龙调解中心已经竣工,律政司并已委任一个非牟利的独立协调机构,即将开始运作先导调解计划及西九龙调解中心。
 
*在法律科技的发展方面,我们鼓励业界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应用科技,并支持业界发展网上争议解决服务。我会稍后再作介绍。
 
  在二○一八/一九年度,我和律政司的同事亦将会进一步推展下述的各项工作。
 
  在推动本港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方面,我们会继续把握「一带一路」建设及「大湾区」建设所带来的机遇,巩固法律基建及与内地的法律合作,同时加强与国际组织在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
 
*我们会进一步推动非政府组织筹建中的网上仲裁及调解平台。该平台将会设有智能合约的特点,可为「一带一路」及大湾区等项目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而具成本效益的网上争议解决服务。身处全球任何角落的争议各方可藉此解决争议。
 
*我们会继续研究在香港设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构」的可行性,包括设立一个透过各方协作而成立、具公信力和尊重文化多样性的争议解决组织,以及制订一套争端解决规则,以处理「一带一路」项目下涉及国际和多种语言的交易所衍生的争议,以期克服「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之间的地理距离及语言隔膜。
 
*随着《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下《投资协议》中的投资争端调解机制的建立,香港会为调解员、法律执业者和政府官员提供处理国际投资争端的培训课程,为香港及亚洲区建立处理国际投资争端的调解员团队,以支持使用调解服务解决投资争端。我们与世界银行集团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刚于本月十五至二十一日在香港成功合办首个亚洲投资法暨国家与投资者争议调解员培训课程,课程反应热烈,参与者来自18个国家,包括本港和海外调解员,以及来自亚洲和非洲的政府官员。
 
*律政司会继续与内地当局跟进商讨,以期建立常设平台,促进香港法律专业人士与内地企业交流,并探讨发展和合作的机会、企业在「走出去」时会遇到的法律风险及须关注的事宜。内地有关部门原则上同意与律政司签署合作安排,为内地企业(包括国有企业)与香港法律界之间构建常设交流平台,促进双方交流恒常化,让香港法律界更经常向内地企业推广香港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
 
*继续通过举办和与国际及本地机构合办国际会议及培训课程,一方面推广香港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另一方面推动香港成为区内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的能力建设中心。
 
  恒常举办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贸法委亚太司法高峯会、中国-亚非法协国际法交流与研究项目的香港周、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的周年研讨会、调解周、刑事法律研讨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期间举行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研讨会、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期间举行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研讨会,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香港仲裁周等。
 
  二○一九年将举办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贸法委亚太司法高峰会、与贸法委及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合办的公私伙伴关系国际专题研讨会、与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合办的投资人与国家间争议解决改革专家研讨会、国际破产协会年度会议及亚太法律协会年会等。此外,香港今年成功取得国际商事仲裁会二○二二年大会的主办权,律政司会大力支持举办该项目。
 
*律政司将会继续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委员会辖下的「加强经济和法律基建主席之友工作组」的工作,在亚太区及其他地方加强推广香港在网上争议解决方面的优势。
 
  在推进与内地的民商事法律合作方面,我们今年主要会继续推行以下两方面工作:
 
*争取尽早提交条例草案落实《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我们于今年三月向本委员会介绍了条例草案的主要建议内容,并获得议员们的支持。我们现正拟备立法建议以征询持份者意见,预期在二○一九年年中提交立法会审议。
 
*正积极就与内地订立更广泛地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建议安排,与相关持份者积极展开讨论,以期扩阔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涵盖范围,从而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更佳的法律保障。
 
  在完善法律制度和相关基础建设方面,我们将在三个主要范畴进行工作。
 
*首先,刑事检控科会继续恪守《基本法》第63条的条文及精神,按照现行检控政策,以专业、公平和公正的态度独立处理所有刑事检控工作。来年,除了继续推展现行的培训、交流和推广工作,我们亦会积极推展扩大现有由资历较浅的大律师在进行检控的案件中担任副手的安排,让他们有更多机会汲取处理案件的宝贵经验和技巧。
 
*此外,民事法律科正积极研究一项练习计划,以落实本司培育人才的措施。在此计划下,民事法律科将会安排资历较浅的大律师参与合适的民事法律工作,亦会继续安排适合的民事法律工作予资历较浅的大律师,从而提供更多培训机会及提升其经验。
 
*我们亦自今年年中就律政司网页逐步进行更新,以进一步提升网页的结构及内容。例如在网页就传媒或公众较有兴趣的案件,提供司法裁决摘要。
 
  在法律草拟和发布方面,《电子版香港法例》在去年二月启用后,我们一直实施多项改善措施,不断改进系统,使浏览法例更为便捷。除了继续改进《电子版香港法例》的系统及核证系统内的法例资料外,我们亦筹备在律政司网页上,发布由司内五个法律科别编制的词汇所组成的英汉及汉英法律词汇合并版,以进一步推动法律范畴内的双语应用的发展。
 
  就法律改革的工作方面,我们会继续进一步落实或研究法律改革委员会有关法律课题的报告书中的建议,包括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有关个人照顾事宜的持久授权书、集体诉讼、出任陪审员的准则及一罪两审的建议。此外,我们会继续为「性别承认跨部门工作小组」提供支援;工作小组预期在明年内会就去年有关公众对性别承认议题的意见的谘询结果及拟议未来路向,作出报告。根据报告的内容,我们会推展下一步的工作。
 
  就我刚才介绍有关律政司未来的工作,我希望可继续得到本委员会和各持份者的支持。我和律政司的同事亦乐意解答议员的提问。
 
  多谢主席及各位议员。
 
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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