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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地及亦园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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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蓝地及亦园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十月二十六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蓝地及亦园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474.93公顷,位于新界西北的西南部。该区的范围北至洪水桥新发展区及圆头山,东北达丹桂村,东及东南面接大榄郊野公园,西止青山靶场,南及富泰邨、紫田村及宝塘下。
   
  约0.69公顷的土地划为「商业」地带。两幅共约6.99公顷的土地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目的是把涵盖范围综合发展/重建作住宅用途,并提供商业、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
   
  约9.54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乙类)」地带,作中等密度的近郊住宅发展。约2.52公顷的土地划作「住宅(丙类)」地带,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约20.36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丁类)」地带,目的是把乡郊地区现有的临时构筑物改善为永久建筑物。约11.56公顷的土地划作「住宅(戊类)」地带,主要透过进行重建计划逐步淘汰现有的工业用途,改作住宅用途。
   
  约102.78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以反映现有的认可乡村和其他乡村的范围,以及提供合适土地以作乡村扩展和重置受政府计划影响的村屋。
   
  为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约5.78公顷的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提供多项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约1.93公顷的土地划为「休憩用地」,以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
   
  约29.66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指定用途,包括采石场、垃圾转运站及加油站。
   
  约110.68公顷的土地划作「绿化地带」,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约152.43公顷的土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以保护和保存区内现有的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
   
  蓝地及亦园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M-LTYY/10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及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西规划处、屯门民政事务处以及屯门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8年10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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