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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邀请最后一轮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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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发出:

  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委员会)正邀请相关团体/人士及公众提交最后一轮书面意见,就委员会向行政长官提出与安全有关的建议以确保香港专营巴士服务安全可靠时,应该或不应该作出的建议提供意见。

  委员会是鉴于二○一八年二月十日于大埔公路发生的致命交通意外,以及那段时期发生涉及专营巴士的严重事故而成立,旨在全面检视专营巴士的营运和监管事宜,并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以确保本港的专营巴士服务安全可靠。

  委员会在二○一八年三月展开工作,其后已邀请并收到获识别的相关团体/人士及公众就专营巴士服务安全事宜提供的书面意见。此外,委员会至今已举行了二十日的听证会,听取获邀的相关团体/人士的口述证供,包括运输及房屋局、运输署、香港警务处、专营巴士服务营运者、代表巴士车长的行业工会、区议会、制造安装于专营巴士上黑盒的生产商、关注道路安全的团体、数位现职和曾任职于某间专营巴士公司的人士,以及两位获委员会委任的专家,就伦敦和墨尔本两地的公共巴士体制提供专家意見。

  委员会秘书处已编集了用于听证会的书面意见为一套听证会文件,有关文件已上载至听证会网站(www.irc-bus.gov.hk/chi/bundles.html)。同时,听证会的纪录本亦已上载至委员会网站(www.irc-bus.gov.hk/chi/transcripts.html)。

  收集书面和口述证供的工作已将近完成。预计听取口述证供的工作会在运输署于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作供后完结。委员会现正邀请获识别的相关团体/人士及公众于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或之前提交最后一轮书面意见,就委员会向行政长官提出与安全有关的建议以确保香港专营巴士服务安全可靠时,应该或不应该作出的建议提供意见。

  书面意见以六千字为限(英文书面意见则以五千字为限),并可以下列方式提供:

邮递:香港金钟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21楼
   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秘书处
   (请于信封上注明邮件为书面意见);

传真:3104 0254(请于首页上注明文件为书面意见);或

电子邮件:secretariat@irc-bus.gov.hk(请于电子邮件的标题上注明邮件为书面意见)
 
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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