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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透过摄录片段及市民举报成功检控七宗车辆非法弃置废物个案及三名拒绝提供资料的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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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名从事装修及货运人士分别在屯门、荃湾和葵涌路旁从车辆丢弃建筑和工商业废物,今日(十月二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共被判罚款二万九千五百元。另外,有三名车主拒绝向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提供有关元朗及打鼓岭非法弃置废物个案的涉案司机资料,分别于九月十八日、九月二十四日及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共被判罚款一万四千五百元。
   
  环保署透过在非法弃置废物黑点装设的监察摄录网络,于今年三至五月在屯门浩发里、荃湾大涌道和葵涌蓝田街黑点的监察摄录系统拍下录像,成功追查六宗非法弃置废物个案。环保署经搜证后按《废物处置条例》检控涉案的五名人士,其中一名在葵涌黑点犯案人士被录得连续三日重覆三次非法弃置装修废物及垃圾。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署方在多个地区的非法弃置废物黑点装设监察摄录系统,以加强监察及阻吓非法弃置废物,亦有效协助执法工作。
   
  有一宗在葵涌黑点非法弃置废物的个案,则由一名热心市民拍下从车辆丢弃废物的犯案片段。环保署按市民举报的影片和证供,成功把两名犯䅁人士绳之于法。
   
  另外,署方今年初接获市民举报,指元朗甩洲及打鼓岭莲麻坑路有非法弃置废物活动。环保署根据调查所得的车牌号码追查到三名涉案车主,并向车主发出通知书,要求提供涉案司机的联络资料,但于限期前仍未收到回覆,环保署遂按《废物处置条例》检控三名涉案车主。
   
  发言人鼓励市民如目睹有车辆非法弃置废物,可拍下录像片段,致电环保署热线2838 3111举报,协力打击非法弃置废物。发言人指,如涉案车辆的登记车主拒绝提供执法所需资料,例如涉案司机或人士的身分,可能会被检控。
   
  发言人亦提醒所有从事装修、建筑工程及运输业的从业员,必须依法妥善将拆建及工商业废物运送至政府的废物处理设施。在公众地方及马路边弃置废物是缺德及违法行为。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在公众地方弃置废物,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10月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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