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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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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大埔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八月三十一日)说:「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大埔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2 438公顷,该区三面被八仙岭、九龙坑山、大帽山和草山环抱,东面则以吐露港的海岸线为天然界线。该区按地势可大致分为三个分区,分别是大埔墟和毗邻的填海区、北部和南部的山谷底部和山坡下段,以及外围地区的陡峭山坡上段。
   
  约108.48公顷、35.52公顷、141.04公顷及0.73公顷的用地分别划为「住宅(甲类)」地带、「住宅(乙类)」地带、「住宅(丙类)」地带及「住宅(丁类)」地带,作不同密度的公共和私人房屋发展。
   
  一幅位于凤园、面积约18.37公顷的用地划为「综合发展区(1)」地带,目的是把涵盖范围综合发展/重建作低密度的住宅及农业用途,并提供休憩用地和其他配套设施。
   
  为了反映现有的认可乡村和其他乡村的范围,以及提供合适土地作乡村扩展和重置受政府计划影响的村屋,约150.35公顷的用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
   
  约172.12公顷的用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主要是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及/或该地区、区域,以至全港的需要。约65.77公顷的用地划为「休憩用地」,主要是提供户外公共空间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以配合当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位于大埔滘、约3.75公顷的用地划为「康乐优先区」地带,以发展与生态旅游有关的康乐用途,供公众享用。
   
  约188.74公顷的用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作指定用途,主要包括铁路车站及路轨、商贸、高尔夫球场、工业邨,历史建筑物和历史地点。
   
  约43.50公顷、涵盖凤园谷和大埔鹭鸟林的用地划为「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地带,以保存和保护具特殊科学价值的景物。此外,约75.49公顷的用地划为「自然保育区」地带,涵盖吐露港红树林、排门山区、大埔滘陆岬及毗邻的潮间池塘,以保护和保存现有天然景观、生态系统或地形特色。位于大帽山郊野公园范围内、约5.73公顷的用地划为「郊野公园」地带,并根据《郊野公园条例》实行发展管制。
   
  约1 262.54公顷、以外围地区的陡峭山坡为主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主要是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以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
   
  大埔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P/28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沙田、大埔及北区规划处、大埔民政事务处及大埔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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