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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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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想问刚才说的一系列新措施,是否由那十四亿元去分配资源,以及业界所讲的例如教师学位化,又或者其他措施会否也会回应诉求?
 
行政长官:由于我们现时进入了二○一八《施政报告》的谘询,亦见了一些教育界的人士,那些诉求我大概也掌握,不过好像我去年上任之前,诉求是很多的,往往都不能完全满足,所以下一个步骤就是要梳理经过委员会或工作小组提议的诉求的缓急先后,再与持份者商量。现在看来似乎有几大诉求要动用的资源是最厉害,一个是老师全学位化,无论在中学、小学,老师都全学位化。另一个就是去年已经行了一步,但是亦有教育界人士希望多行一步的班师比,即是每班增加教师的人手,都要有缓急先后,看看应该将额外资源先投放在甚么地方。但当然,往往我们投放资源也要看执行能力,有些今天预了钱,也或许未必能即时落实,所以我会找一些在执行上较有把握的投放资源,因为我不是说以后都没有钱,不是用完这三十四亿元,本届政府便不再放钱在教育。但总的来说,既然教育界都很欢迎我上任之后与持份者沟通,大家有共识后再交给立法会顺利通过的这种手段,我都会继续采用这种方法去做。
 
记者:林太,想问香港众志昨日开记招,指有两个成员返内地时遭国安扣留问话、被迫坐拷问椅、戴测谎机,回到香港后仍然收到国安的电话查询。想问特区政府对于他们这个说法、内地的做法有没有问题?保安局有否事前知道会收到相关消息?另外,澳门昨日成立了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想问林太对于这个做法,任内会否可能仿效?谢谢。
 
行政长官:两个问题。第一,就着所谓提出的个案,我在这里不会评论个案,而且到目前为止都是单方面去讲,甚至好像连当事人都不在地说。所以我没办法可以考证说的是事实与否,从而作出一个回应。我只可以说大原则——大原则就是每一个司法管辖区都有自己法律,我们都要尊重和遵守那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入境的法律是属于一个司法管辖区,等于有时候我们有些人士不能入香港境,你问我我都是说大原则,而不会评论个案,但亦要求每位人士都要遵守我们这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第二,去年我访京跟公安部签了一个通报机制,即香港人在内地如果受到刑事罪行的拘捕或者扣押就有通报,但就着你说的个案,我们没有收到任何通报。第三方面,在香港唯一可以执法的机关,就是特区政府的执法机关,并不存在有其他的执法机构可以在香港执法。如果我刚才说的几点有人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并不如此,请他向我们提出事实的证据,我们一定会关注和彻查。
 
  至于第二点关于澳门,澳门的情况跟香港不尽相同。我留意到昨日澳门公布成立由澳门特首担任主席的委员会,发言人是这样说:「澳门特区政府进一步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所谓进一步完善,就是它已经走了一步完善,即是在二○○九年通过了《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连这步也未走。所以现在不是进一步完善,我要先处理完善《基本法》落实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亦都是大家时常感到有些担心的《基本法》二十三条的本地立法工作。但我的立场是清晰的,这个工作是不能回避,任何特首、特区政府或者政府官员,对于维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亦有些工作现正在进行。这个会是甚么时候启动,我的说法是我一定要审时度势,在一定条件、环境下,这个工作会启动。有了一个法律框架,然后是否需要有行政长官高层领导来配合法律框架的分析或执行的工作,这个到时候一定可以考虑。
 
记者:想问新学年新开学,其实特区政府是否有信心控制登革热疫情,以至不会扩散至校园?
 
行政长官:有关于登革热传播,我可以说过去两日--即是星期日、星期一,都没有确诊个案,但这并不表示我们会松懈,因为今年由本地确诊的登革热个案数字真是令人很担心。但现在找到可能的源头暂时都是狮子山公园和长洲,有关部门亦采取了更加大的力度进行灭蚊的工作。灭蚊的工作亦都不是局限在这两个地方,在其他可能多蚊滋生的地方,我们亦在进行灭蚊的工作。你提到关于在学校的环境,这个我们特别关心,因为学校里面很多时有水,或者小朋友亦可能比较不着重保护自己,所以在学校里面的灭蚊工作,食卫局已经知会教育局,大家一起进行,特别在长洲内的学校,我们甚至派员去和他们一起进行灭蚊的工作。在此呼吁大家,灭蚊的工作要全城参与,怎样参与,大家可以参考特区政府在政府网页或者食卫局提出各方面的意见。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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