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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北京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二)(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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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外国记者会的事件上,有一些说法建议港府因此而收回FCC会址,你自己觉得这个建议怎样?如果是,政府可以根据什么理由收回?另外张晓明主任刚才说,就这件事,港人应该考虑二十三条立法,亦证明香港人在国家安全立法的事件上有不足的地方,你认为这件事是否足以提升到国家层面?
 
行政长官:关于有外国记者会安排邀请一般人都认为他鼓吹「港独」的人士昨日作午餐讲座,特区政府已第一时间发出声明,表示极度遗憾,认为这事非常不合适、亦不可以接受。昨天稍后政务司司长亦出来再次重申政府立场。我在此或许再就这一、两日的反应补充一、两点。第一,这件事与所谓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完全无关系,所以我听到有些政治人物指政府表态认为极度遗憾及这件事不适合,是所谓前所未有打压香港的言论自由,我觉得这完全与事实不符,我希望提出这看法的人都要深思。事实上,在昨日这个演讲的有关言论在这一、两日在网上也好、纸媒也好,都广泛报道,何来有特区政府打压言论自由?所以根本这种对于特区政府,包括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的批评,是完全不成立的。正如我上任之后不断反覆强调,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主权、领土完整,这是不能妥协的,我们对于这种鼓吹香港脱离国家的言论、行为绝不容忍,所以就这件事,我们要表态是维护「一国两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中应有之义,完全不存在什么打压、限制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特区政府做任何事,包括遏制这些「港独」的言行,我们都是依法,因为香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核心价值是法治,特区政府更加会重视法治,我们一定依香港法律办事,所以如果这条法律底线逾越了我们便采取行动。除了法律的底线,任何文明的社会都另外有两条底线,有一条叫道德底线,有一条叫责任底线。如果大家有留意昨日经过这样传播是讲些什么说话?我觉得完全逾越或触碰了这条道德底线,更加有责任的底线。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其他地方,一个机构,特别包括传媒机构,因为传媒本身是一种权力,任何机构都有责任不做一些煽动性行为。所以我觉得传媒机构提供一个平台给某些人士宣扬一些「港独」的言论或一些伤害了,其实真的伤害了很多中国人、香港市民感情的言论,特区政府作出一个遗憾的表态有什么不对?这是清楚的。至于它在哪个地方办这个活动、会址、租约、租金根本不是核心问题。即使这活动在另一间商业酒店里举行,我们的立场都是一样,我都会说刚才的一番说话,所以这个问题我不需要回答,因为这根本不是一个核心问题,无谓转移一定焦点。
   
  关于二十三条的立法工作,亦是我由选举到上任我都是这样说──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人都要做,作为特首更加是我必须要做、履行的宪制责任。但是要将一件好事,在香港比较复杂的环境做成,都要看我们有否这样的条件、现在整体社会情况是怎样。虽然自我上任后,大家都认为香港社会比较平和下来,但又见到只要有人挑起一件矛盾的事,又造成社会分裂,甚至撕裂及两极化,这种情况,我作为特首不能够不考虑怎样去做一个相对有争议性的事。
 
记者:想问关于邓龙威的问题。关于邓龙威的问题,特区政府会否再如何确保他得到公平审讯?另外,他之前亦有形容过特区政府去信其实是终于「找数」。为何政府要这么迟才出手?另外,想问其实陈浩天究竟有否犯法及犯了哪一条法例?
 
行政长官:我答一答邓先生这个问题,因为这是我在最近大概这一个星期收到来自立法会的议员和邓先生家人向我亲自提出的要求。我不能够代以前的特首或者以前的政府答做了什么,但是我可以告诉大家,在大概一个星期到十日之前,我知道有这件事,而且有一个很具体的要求,就是关于他在二○○○年的出境和入菲律宾境的纪录。我要求入境处全面再审视有关这个个案的所有纪录,但很不幸我们都是找不到任何相关的出境纪录。因为根据我们有关政府纪录的政策,这些出入境资料在十年内都全部销毁,但是同时间亦得到谢伟俊议员的通报,他说可能在菲律宾入境当局会有他入境纪录。我觉得本着我们一向都是很重视港人在外地的权益,尤其是如果已经遇到很大困难,所以我在看完所有纪录后,和保安局局长商量,我们应该行这步,要求菲律宾政府提交有关邓先生当年,即是二○○○年的时候进出菲律宾的纪录。当然保安局局长有他的工作。我觉得我作为行政长官,因为这个个案非常特殊,亦很多市民都很关注,所以我亲自写信给菲律宾总统。结果在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和我国驻马尼拉大使馆通力协助之下,今日有一些新进展。他们在位于马尼拉的菲律宾入境局取得有关邓生当年的出入境纪录,但是都是因为涉及私隐,所以我在此不便说。我相信邓先生家人在获得我们正式知会事态发展的时候,或许会跟传媒有所交代。多谢大家。
 
 
2018年8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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