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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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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十日)宣布行政长官再度委任李家祥博士为法律援助服务局(法援局)主席,为期一年,任期由二○一八年九月一日起。

  行政长官同时委任和再度委任其他法援局成员,为期两年,任期由二○一八年九月一日起。新委任成员包括由香港大律师公会提名的两名大律师白天赐和石书铭、由香港律师会提名的两名律师成员陈晓峰和庄伟伦,以及一名业外成员温丽司。三位再度获委任的业外成员为梁宏正、刘麦嘉轩和王惠贞。

  政府发言人表示:「我们感谢即将卸任的成员周凯灵、邝心怡、彭韵僖和潘素安,于任期内对法援局工作的投入和宝贵贡献。」

  法援局根据《法律援助服务局条例》(第489章)成立,负责监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并就法律援助政策向行政长官提供意见。法援局的成员包括与大律师或律师行业无关系的主席及成员、分别由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提名的大律师和律师成员,以及法律援助署署长。成员名单载于附件。
 
2018年8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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