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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旧式工业大厦消防安全立法建议公众谘询今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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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今日(八月九日)就制定旧式工业大厦消防安全法例的建议,展开为期两个月的公众谘询,搜集公众意见。

  为提升旧式工业大厦的消防安全标准,政府建议订立一条新法例,规定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工厦业主及占用人,须提升建筑物的消防装置及设备和消防安全建造的要求。

  新法例针对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或之前、整幢或部分兴建作工厂、工场、工业经营、货仓、仓库、大量物品储存处或相类工业处所的建筑物,或在该日或之前首次向建筑事务监督提交建筑图则以兴建作上述用途者。新法例下,消防处处长和屋宇署署长作为执行当局,会巡查目标建筑物,并向业主及/或占用人发出消防安全指示,规定他们把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提升至规定的标准。业主及/或占用人须在指明期限内遵办指示。

  有关立法建议的谘询文件现已上载于网页:www.sb.gov.hk/chi/special/consultation/ib-bill.htm

  公众人士请将意见邮寄至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九楼保安局、传真至2868 9159或电邮至fsibb_consultation@sb.gov.hk。谘询期将于二○一八年十月八日结束。
 
2018年8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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