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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排放未经妥善处理污水至山贝河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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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朗锦绣花园将未经妥善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山贝河,负责管理屋苑污水处理厂的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今日(八月七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水污染管制条例》,被判罚款一万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于二月突击巡查位于元朗锦绣花园内的污水处理厂,发现该厂正排出呈浅啡色且混浊的污水,并经附近河道流入山贝河,造成水质污染。环保署人员随即抽取污水样本进行化验,证实其多项参数超出《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所订标准,其中大肠杆菌含量更超标67倍。环保署经搜证后,按《水污染管制条例》检控牌照持有人锦绣花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物业管理公司已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包括进行检查、维修及更换损坏的零件,并恢复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作。

  环保署发言人解释,未经妥善处理的生活污水含有大量病毒、细菌或病原体,直接排放至附近河道,会污染水质及对公众健康和环境卫生构成威胁。
 
  发言人提醒《水污染管制条例》牌照的持有人必须确保其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作,并严格遵守牌照订明的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及要求,否则即属违法,最高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8月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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