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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邀请公众就屋宇署「强制验窗计划」的执行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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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八月二日)邀请公众就屋宇署「强制验窗计划」的执行提供资料及/或意见。
 
  「强制验窗计划」于二○一二年六月起实施。该计划规定楼龄达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于三层的住用楼宇除外)的业主,如接获屋宇署的「强制验窗法定通知」(「验窗通知」),便须就楼宇的所有窗户安排检验及(如有需要)修葺。自「强制验窗计划」实施起至二○一八年五月,申诉专员公署接获屋宇署没有妥善执行有关计划的投诉共有50宗。
 
  此外,本署留意到堕窗意外近年时有发生。有旧楼的窗户状况欠妥,但屋宇署迟迟未有把有关楼宇纳入「强制验窗计划」,亦曾有大厦单位的窗户在强制验窗后不久堕下。上述情况令人关注。因此,申诉专员向屋宇署进行主动调查,以审研该署在执行「强制验窗计划」是否有不足之处及可改善的地方。这项主动调查的研究范围包括:
 
(1)屋宇署订定「强制验窗计划」目标楼宇的情况;

(2)屋宇署发出「验窗通知」的程序;

(3)屋宇署就监察「验窗通知」遵办情况的机制;以及

(4)屋宇署对各类违规的执管情况。 

  为了令调查更全面,申诉专员现邀请公众于二○一八年九月二日或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公署提供相关资料及/或意见。

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2882 8149
电邮:complaints@ombudsman.hk
 
2018年8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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