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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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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八月一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就实施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环境局局长:大家好。今天八月一日是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落实的时候,是香港环保减废的新里程。大家要明白因为这些「四电一脑」包括了电视机、雪柜、洗衣机、空调机及电脑相关产品,如果胡乱弃置会污染环境,所以香港与其他欧美或日本等先进地方都有类似的做法,就是建立系统适当地把这些旧电器有回收的渠道,令这些旧电器有方便大家回收的方法,转废为材,保护环境。

记者:T+3(即交易后三天)是一个下限,有没有订立上限,回收商即使不能在三天内做到,在多少日内一定要收到旧电器?

环境局局长:基本上,大家在新法规下,要有适应的时候,即是说购买新电器,都有等待的时候,有时候比三天更长。所以大家作为消费者应该的做法是与销售商协调,例如该电器在某日之后送货或安装,尽量要求协调同日如下午作除旧,已经能满足大家的需要。

记者:你仍然认为即日买,即日收是一个特殊情况,但事实上真的有不少这些情况会出现,你觉得这会否令市民失去诱因支持「四电一脑」计划?

环境局局长:我认为大家要看状况,我们接触不同的市民大众,甚至刚才的主持,大家去购买电器时,很多时候都要等待数天才送新货,所以这个免费除旧服务是可以做到的。

记者:(申请批注)retailers的数字,另外如果到今天retailers仍未登记,他们能否销售「四电一脑」?

环境局局长:法规方面是今天生效的,所以如果有业界违规,我们的同事是可以执法,不过在执法的优先缓急方面,我们会把人手放在一些什么都未做的相关业界,例如最近有一些销售商在最近这几日才入表申请,我们认为他们已经在申请中包括法定免费除旧的批注,某程度上对环保回收的承担是有相当的安排,所以这一些暂时不是我们优先执法的范畴。我们会看哪些地方是什么也没做,我们是会执法的。

记者:数字方面有没有更新?

环境局局长:数字方面我们稍后可提供。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8年8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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