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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福港营造有限公司违规在假日使用机动设备进行工程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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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福港营造有限公司违规在星期日于天水围天瑞体育馆使用机动设备进行翻新工程,违反噪音管制规定,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噪音管制条例》,被判罚款25,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十二月接获市民投诉,指天瑞体育馆在星期日及公众假期有建筑工程发出噪音。环保署人员经调查后证实,工程承办商事前未获批建筑噪音许可证,在星期日于体育馆内违规使用电动升降台等受管制的机动设备进行工程。环保署在完成调查及搜证后,按《噪音管制条例》检控有关承建商。

  《噪音管制条例》旨在保障市民的作息。环保署发言人强调,建筑业界应尽量安排工程在日间及非假日时段进行,减少对邻近居民造成噪音滋扰。如有工序需在限制时间内(即平日晚上七时至翌日上午七时或公众假日的任何时段)进行,必须事先向环保署申领许可,经评估符合法定要求及获发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获批许可证的工程亦须按照规定,在施工时只可使用订明的机动设备,并采取各可行的噪音缓解措施,包括在工地加设围板、隔音屏障等,尽量减低噪音对附近市民的影响。违反上述噪音管制规定,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则可处罚款二十万元。
 
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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