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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成功检控四宗非法弃置废物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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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装修工程承办商东主、两名司机和一名工人,分别在西贡、南区和元朗非法弃置工商或建筑废物,于七月十二日在观塘裁判法院、七月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和今日(七月十七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共被判罚款17,5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致力打击非法弃置废物,透过突击巡查和跟进热心市民举报的车牌号码及资料,环保署人员去年底至今年初分别在西贡坑口永隆路、南区舂磡角道、元朗大树下西路及八乡路截获或成功追查四宗非法弃置废物个案,当中包括装修工程废料、废弃食材、包装废料,以及其他工商和建筑废物。被弃置的废物除阻碍行人过路外,亦影响环境卫生。环保署于搜证后按《废物处置条例》检控所有涉案人士。

  环保署发言人鼓励市民如目睹有车辆非法弃置废物,可拍下录像片段或照片提供涉案车辆资料,致电环保署热线2838 3111举报,同心协力打击非法弃置废物。发言人提醒所有从事装修、建筑工程及运输业的从业员,必须依法妥善处置建筑废物,有重用或再造价值的物料可安排回收商收集重用,至于不可回收的废物,需要安排运往合适的废物处置设施,如公众填料库或堆填区等。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在公众地方弃置废物,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7月17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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