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主席年结记者会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以下是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会年结记‍者‍会上的发言全文:
 
  各位传媒朋友,大家好。今天简报会的目的,是向大家汇报今个会期立法会大会的工作。我简报完毕后,会回答各位的提问。
 
  在二○一七至二○一八年度会期,立法会共举行了四十二次会议,会议总时数约五百二十小时。该四十二次会议包括四次行政长官答问会,以及七次在本年度新增、以「短问短答」形式进行的行政长官质询时间。在该十一次会议上,行政长官共回答了一百三十九项由议员提出的质询。
 
  在本会期的立法会会议上,议员要求点算法定人数的次数共二百二十二‍次,所耗时间超过三十九小时。因法定人数不足而休会的次数共两次,损失会议时间约十五小时。

  议员共提出了一百五十项口头质询,并就有关口头质询提出了七百一十九项补‍充质询。议员亦提出了四百九十九项要求政府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在本会期内,政府共提交了二十三项法案。与此同时,立法会通过了二十七项法案,较上一会期十二项增加超过一倍。在该二十七项之中,十六项经修订后获得通过,十一项无经修订获得通‍过,包括审议时间最长的《2018年拨款条例草案》。另‍外,亦通过了较具争议的法案,包括《广深港高铁(一地两检)条例草案》及《2017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多位议员就九项政府法案,共提出了三百五十七项修正案,其中有一百一十三项获准提出,一项获得通过。
 
  议员提交了一项法案,无经修订后获得通过。

  在本会期内,政府当局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negative vetting),共提交了一百六十项附属法例,其中一百四十七项无经修订获得通过。余下十三项附属法例的审议工作将在下一会期继续。

  政府当局动议了十五项议案,以先审议后订立的程序(positive vetting)批准或修订附属法例,全获通过。
 
  此外,政府当局动议了一项政府议案,即『有关推展广深港高速铁‍路西九龙站「一地两检」安排的后续工作』议案,获得通过。政府亦动议了一项关于任命香港终审法院法官的议案,获得通过。
 
  在本会期内,议员动议了十项修改《议事规则》的议案,其中有两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项根据《议事规则》第49B(1A)条谴责议员行为不检及/或违反誓言的议案,包括一项谴责郑松泰议员的议案,已交付调查委员会处‍理。该委员会已完成工作并向立法会提交报告,立法会亦已恢复并完‍成该议案的辩论,议案最终被否决;一项谴责何君尧议员的议案,由于立法会通过根据《议事规则》第49B(2A)动议的议案,该议案没‍有交付调查委员会处理;及一项谴责许智峯议‍员的议案,已交付调查委‍员‍会处理,调查工作仍在进行。

  三项议案要求援引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382章)赋‍予立法会权力,全被否决。
 
  八项根据《基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五)及(十)项有关传召证人就某‍事项作证及提供证据的议案,其中七项被否决及一项因议案没有完成辩论而失效。

  在本会期内,议员共就十六项不拟具立法效力的议员议案进行辩‍论,其中五项无经修订获得通过,六项经修订后获得通过,五项被否‍决,另有两项因本会期中止,将于下一会期进行辩论。此外,议员根据《议‍事规则》第16(4)条,动议了两项休会待续议案。
 
  共有三份根据《议事规则》第20(1)条向立法会提交的呈请书,其‍中两份要求交付专责委员会处理。

  立法会就一项根据第382章第7条及《议事规则》第90条提出的请‍求,已给予特别许可,以就立法会会议程序提供证据。

  立法会主席共发出了四十一份书面裁决及函件,十二份涉及急切口头质‍询、六份涉及法案的修正案、三份涉及附属法例的决议案、十七份有关议案或休会待续议案及三份涉及其他事宜。
 
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