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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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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苏伟文博士今日(七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林卓廷议员根据《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动议的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刚才多位议员就林卓廷议员提出的议案发言,当中的意见我都听得很清楚,亦很明白议会对事件的关注,我现在综合作一个简单扼要的回应。
 
  铁路安全是首要的大事,在这方面政府的立场是清晰的,无庸置疑。政府非常关注有关沙中线红磡站扩建部分的连续墙及月台层板建造工程中的扎铁工程。公众安全至为重要,政府有关部门已按相关法定程序和行政指引着手进行调查,由于未能确定不合标准工程所涉及的范围是否已予以纠正,以及涉事各方提供的资料有矛盾,故此有需要由一个获《调查委员会条例》赋予各项权力的调查委员会进行独立和客观的调查,以尽速查明个中实情和建议改善措施。
 
  我在开场发言已指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七月十日指令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第86章)委任调查委员会,就港铁公司推行沙中线项目红磡站扩建部分的连续墙及月台层板建造工程进行调查。调查委员会可强制有关人士作供和披露文件,并可讯问经宣誓后的证人。由于各方或会对于涉事工程的某些事实和情况,有很大的争议,调查委员会具有讯问经宣誓后的证人及盘问这些证人的权力,对于厘清事实是必须的,而证供一般会以公开形式并在其他有关方面的场合下录取,而有关各方亦有机会盘问证人,以及就证供作出陈词。
 
  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广泛地包括各方面,相信调查委员会的工作已经可以达到厘清事实和真相的目的。调查会以实证为本,查明在红磡站扩建部分进行指明的建造工程的事实和情况,亦须就港铁公司的项目管理和监督制度、品质保证和品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工地施工监督和控制制度及程序、通报政府的制度、内部沟通及与各持份者沟通的制度和程序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讨。调查委员会亦会检讨政府的监察和规管机制的涵盖范围及该等机制是否完备,以及其执行情况。调查委员会会按调查所得结果,建议适当改善措施,以促进公众安全和保证工程的质量。
 
  调查委员会将由其委任日期起计六个月内或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准予的时间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我们预期调查委员会很快便会展开工作,当中会详细检视相关的资料,包括中科兴业有限公司、泛迅建筑有限公司和礼顿提交予港铁公司的相关文件、相片及有关的资料。由于是公开聆讯,届时有关资料亦会披露在大众面前。
 
  林卓廷议员的议案所要求的资料,只是三方向港铁公司提交的资料,并不包括三方没有向港铁公司提交的资料。正如我开场发言所述,该等资料并不完整亦不全面。如果提交的记录和资料有不清晰甚至有矛盾之处,三方单位或人士便需作出澄清和回应,变相成为就该等记录和资料进行调查,会令调查失去焦点,甚至可能会影响调查委员会及执法机构的调查工作。我们认为适合和稳妥的做法是让独立和法定的调查委员会厘清事实和作出日后改善的建议。
 
  铁路安全是绝无妥协的空间,政府会密切监察港铁公司的表现、作出规管和确保铁路运作安全。
 
  主席,就今次事件,基于已有夏正民法官担任主席的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再加上执法机构的跟进工作,相信事实会水落石出。因此,立法会不须动用《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以命令港铁公司展示林卓廷议员动议内提及的资料。
 
  主席,我谨此陈辞,呼吁议员反对议案。
 
2018年7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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